西方哲学史17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的 德国古典哲学

第一节 康德哲学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 ),启蒙运动时期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

一、自然辩证法的真理观
批判宇宙不变论,提出潮汐摩擦假说和原始星云假说,打破形而上学僵化的自然观,为自然辩证法的真理观发展开拓了道路。
“人为自然界立法”
康德所说的自然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自在的、外部的自然界,而是“自在之物”作用于我们的感官,在我们心灵中所引起的知觉和表象。
康德所说的“自然规律”则是这些知觉和表象在我们知性的意识中相互联结的形式。
联结知觉和表象的形式不是来自于经验,而是来自于人的理智。
因此自然界的法则和规律不是自在之物自身的规律,而是我们先天就有的形式与经验的综合。
他认为自然界的法则即自然规律是由人确立的,没有这些思维形式就没有自然界的法则。这就否认了自然界本身的客观规律。

二、先验哲学
(一)认识论——《纯粹理性批判》
1、感性是主体通过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时空对感性材料予以综合形成感性直观知识的先天的认识能力。
数学知识所以可能就在于时空观念的先天性,但是时空直观形式只适用现象世界,与自在之物无关。
2、知性是主体意识从它自身产生的观念的能力,即认识的主动性。
提出知性的十二个范畴,范畴不是来自感性对象,是先天的。
自然科学所以可能就在于范畴的先天性,同样范畴只能应用于经验,不反映自在之物。
3、理性是人心中追求绝对的无条件的知识的自然倾向,理性的概念是理念。
批判形而上学关于灵魂、上帝、宇宙的种种论证,认为不能用知性范畴去规定自在之物。提出理性的四个“二律背反”包含辩证法成分,但是否认矛盾的客观性,认为矛盾只是主观的幻相。
(二)伦理学——《实践理性批判》
认为道德起源于人的善良意志,即道德来于人理性本身。人心中存在着先天的道德法则,叫做“绝对命令”,善恶观念取决这一先天法则,相符的即善,不符的即恶。
绝对命令在现实中不能实现。
假定上帝的存在。
(三)美学——《判断力批判》
审美主体是联系理论主体与实践主体的中介,审美自我是一种“反思的判断力”。分别从质、量、关系等方面揭示美的特质,说美是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

第二节 费希特哲学
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 1762——1814)
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以“自我”为核心,叫做知识学。自我既是理性也是意志,既是认识也是行动,把认识和实践联系起来,知识学提出三个基本原理:1)自我设定自身;2)自我设定非我;3)自我设定非我与自我。
费希特企图以自我和非我的同一克服康德的二元论、不可知论,论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

第三节 谢林“绝对同一”哲学
谢林(Schelling 1775—1854)
谢林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以“绝对同一”为核心,包括自然哲学<从自然中引出精神>和先验哲学<从精神中引出自然>。
绝对同一是万物的本原,是一种宇宙精神,有一个矛盾发展过程,其辩证法思想为黑格尔创立唯心辩证法体系提供条件。

第四节 黑格尔哲学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
一、基本原则: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1、思维指的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思想”即绝对理念、绝对精神,它是世界的本原,不断发展变化,自身包含否定。
2、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指思维是存在的本质,存在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符合、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
主张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一致,因而其哲学是唯心主义辩证的哲学。
二、客观唯心体系 绝对精神的三个发展阶段
(一)逻辑学,讲绝对理念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之前的自我发展的情况,表现为它的各个环节“范畴”的向前推演。体现了本体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提出人类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二)自然哲学,讲理念的外在化。包括自然界的三个阶段:机械性、物理性、有机性。
(三)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外在化而返回自身从而认识自己。包括三个部分: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
哲学是绝对理念的最高体现和最后完成,哲学的发展史就是理念认识自己的历史。
三、黑格尔的矛盾学说是其辩证法思想的精华所在。
区分了抽象的同一和具体的同一,坚持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坚持事物自己运动的原则,认为矛盾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泉源思想。

第五节 费尔巴哈哲学
路德维系·费尔巴哈(LudwigFeuerbach 1804—1872)
一、批判宗教神学,坚持无神论,指出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神。
揭露宗教的认识论根源在于人的类概念,宗教的基础是人的利己主义本性及依赖感以及宗教的反动的社会作用,宗教批判的局限性在于缺乏阶级观点和实践观点,进步意义在于间接批判封建专制制度。
二、人本学唯物主义。
认为思维和存在统一的基础和主体是人。自然界是非发生的第一性实体,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思维是人脑的属性。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包含客观内容。感性和理性是统一的。
其局限性表现在:1)形而上学性,;2)直观性;3)历史观是唯心论。
三、撇开人的社会性、历史性。
认为人的本质是利己主义和爱,从抽象的人的本质引出道德基本原则,合理地节制自己和对人以爱。把爱神秘化,呼吁建立爱的宗教。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16法国启蒙哲学

一、法国启蒙运动的特点
法国启蒙运动是18世纪在欧洲兴起的启蒙运动的组成部分,但它是最为彻底和影响最大的,最具代表性。它不仅在当时影响巨大,而且在后来的世纪里影响深远。
它的特点有:
1、它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历史进步的运动。
法国启蒙思想主要代表了新兴的法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愿望,是先进阶级的思想和意识的集中反映,也是对本身就具有直接进步性的自然科学的概括反映。
2、它把理性作为批判的工具和武器,把理性作为至高无上的评判标准。
“理性”是启蒙运动的一面旗帜。恩格斯说:“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
3、它的哲学基础主要是唯物主义的。
法国启蒙思想一开始就承认自然的独立性,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发展到最后以“百科全书派”为代表,在哲学上完全是唯物主义的(至少在自然观上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也因此典型地表现了它在近代的最高形态——机械唯物主义。
4、它具有鲜明的战斗性,为法国大革命作了充分的舆论准备。
法国启蒙运动始终有两个主要的明确的现实目的:
(1)反对法国专制的政治制度,主张建立充分展示理性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制度。
(2)反对和否定天主教和宗教神学,甚至否定一切宗教,主张无神论。
因此每一个启蒙思想家都是一名战士。恩格斯说,启蒙学者“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后来,“学者 + 斗士”形成为法国许多思想家的人格特征。

二、早期启蒙主义者的思想
一般认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可根据他们的思想特征划分为相对集中的四类:
一是早期的以“自然神论”为特征、对宗教持较温和的批判态度的启蒙主义者。
二是后期的以唯物主义和无神论为特征的、对宗教持激进的批判态度的“百科全书派”。
三是代表来自下层劳动群众的先进意识的、以空想共产主义思想为特征的、对私有财产制度持否定态度的启蒙主义者。
四是作为特例的卢梭。
早期启蒙主义者主要有贝尔、孟德斯鸠、伏尔泰、孔狄亚克等。下面对他们各自主要的思想观点作介绍。
(一)皮埃尔·贝尔的怀疑论
贝尔:PierreBayle、1647年—1706年。
著《历史的和批判的辞典》。
马克思和恩格斯说他是“使十七世纪的形而上学和一切形而上学在理论上威信扫地的人”。
贝尔的思想特点是怀疑论的,即以怀疑论作为理性批判的武器,针对宗教神学,指出一切神学问题和争论都是混乱、无意义的。
重要的是他通过怀疑论而得出的两个结论观点:
1、认为理性和信仰应分开,信仰和理性为“双重真理”。2、认为道德与宗教也应分开。
他认为道德的基础不完全是信仰,理性对实际环境和行动后果的算计也可使人趋善避恶。认为中国就是一个由无神论者组成的社会。
贝尔的观点对于当时来讲当然是惊世骇俗的。
(二)孟德斯鸠的法哲学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年—1755年。
著《论法的精神》等。
孟德斯鸠的法哲学是为了探索法律的形成原因,他把这些原因统称为法的精神。
主要观点有:
1、他受当时已有的“自然法”的观念的影响,认为法是“由万物的本性派生出来的必然关
系”,一切实体都有“法”,连神也不例外。
2、认为人类社会的成文法要以人类的自然法为基础,人的自然法与人的本性和生活条件是相吻合的。
3、认为成文法要符合建立政府的“本性和原则”,尤其要适应一国的自然状况,因为地理环境决定着民族性格和社会制度。
4、认为在不同的条件下,自然法派生出三种政体:共和制、君主制和独裁专制。
(三)伏尔泰的理神论
1、他受牛顿的自然观的影响,推导上帝存在是必然的。
宇宙需要一个最初的推动者;
有限的物质的运动和引力需要上帝给与;
思维需要上帝置入到物质中。
2、认为上帝仅仅作为宇宙的第一推动者和自然规律的制定者而存在,他在创世后便不再干预宇宙了。
上帝犹如一位建筑师。
3、认为上帝的存在对道德世界也是必要的。
他说:“即便上帝不存在,也要创造一个。”
【对于牛顿的晚年,人们普遍存在一些误解。认为牛顿开始相信上帝。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微积分的研究是牛顿晚年的研究重点。微积分可以在实验的基础上推导出物理量之间关系的函数形式,但具体函数物无从知晓(简单来说,就是知道谁和谁呈正比或反比关系,但作为初始条件的比例系数不知道),只能通过实验得知。所以,牛顿提出“上帝第一次推动”这一个概念,就是说,像密度等物质固有属性是大自然自己制定的,无法更改,也无从推导。而人们的误解普遍来源于“上帝第一次推动”,误解为“上帝第一次推动力”(牛顿生活的时代还没有力的物理概念,牛顿定律是牛顿通过动量形式表达出来的)。】
(四)孔狄亚克的感觉主义
孔狄亚克:Etienne Condillac、1715年—1780年。
著《人类知识起源论》、《感觉论》、《体系论》等。
孔狄亚克的哲学也是自然神论,但是他的理论的特点是对洛克的经验论的宣传和感觉主义的解释。
1、他同意洛克认为认识起源与经验的基本观点,但是不同意洛克的“双重经验说”,认为经验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是对外物的感觉。认为反省不是独立的来源,是在感觉基础上进行的。
2、他贯彻机械唯物主义的原则,一反认识论中的视觉中心主义,提出了触觉中心主义。认为惟有触觉才能以身体来认识外部的形体。
【感觉主义——译“感觉论”。用感觉或感觉经验解释心理过程的理论。认为感觉是心理的唯一来源和基础,肯定感觉的绝对可靠性,甚至把各种心理现象均视为感觉的堆积、压缩和变形。其思想来源有二:一是17世纪法国笛卡儿的机械唯物论;二是英国J.洛克的经验主义。
18世纪在法国发展成为感觉主义心理学。主要代表人物有拉·美特利、孔狄亚克、爱尔维修、狄德罗和霍尔巴赫等。从法国大革命的需要出发,继承法、英两国的唯物主义心理学思想,注意吸收当时自然科学(尤其是生理学、医学)的研究成果。以唯物主义为基本特点,明确提出感受性是物质普遍具有的特性,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主张从生理学和脑的机能的角度研究心理的产生和发展。
孔狄亚克在肯定洛克观点的基础上,坚持感觉是一切知识的来源,既摒弃J.洛克关于反省是知识的来源的观点,亦反对笛卡儿的天赋观念说;
拉·美特利以笛卡儿“动物是机器”的思想为基础,进一步提出“人也不过是一架机器”的论断;
狄德罗认为,无机物有“迟钝的感受性”,有机物有“活跃的感受性”,从而肯定感受性为物质所普遍具有;
爱尔维修认为,一切心理活动均来自感觉;
霍尔巴赫从反映论的观点出发,提出观念是“对象的映象”,感觉是我们活体上的第一机能,思维能力是对感觉加以“配合与分割”、“扩展与约束”的结果。
感觉主义反对灵魂论和唯心主义,重视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和环境作用,重视教育的影响,肯定感觉的客观性和其作为心理的基本成分,具有积极意义。但它夸大感觉的作用,抹煞思维或理性的价值,必然陷入狭隘的经验主义和外因论。
代表著作有孔狄亚克的《感觉论》(1754)、爱尔维修的《论精神》(1758)、霍尔巴赫的《自然体系》(1770)等。】

三、卢梭的思想
(一)卢梭论自然状态
卢梭也在人类社会以前划出一个“自然状态”,他的所谓“自然状态”的特点:
1、认为自然状态指没有人际交往、语言、家庭、住所、技能的人类最初状态。
自然状态的人的全部欲望是肉体需要,没有理性和观念,具有自我保存和怜悯情感等善良的本能,以及区别于其他生物的“自我完善化”的能力。
2、认为自然状态的人还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就是自由和平等。认为人对自然有服从或反对的自由,并意识到这种自由。
卢梭名言:“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
(二)卢梭论社会的不平等与平等
首先,卢梭认为人类由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是从天然平等向社会不平等的过渡。关于人类的这个第一个过渡,他主要的观点有:
1、他虽然认为不平等的产生根源于人性的自然原因,但是另一方面他也认为,生产和生产技术发展(特别是金属冶炼术和农业这两种技术)的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导致私有制和社会不平等的产生。
2、他认为私有制的出现有许多偶然因素,但它的产生却是必然的。
3、他认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确定。
(2)第二阶段:官职的设置,通过契约建立国家政权。
(3)第三阶段:合法的权力变为专制,富人和穷人、强者和弱者、主人和奴隶的不平等发展到极点。
在卢梭看来,人类的第一个过渡既是进步,也是退步。因此人类社会的不平等发展到极点必然物极必反,暴君要被暴力所推翻,社会开始新的平等。
卢梭认为人类新的发展阶段是从社会不平等向社会平等的过渡。关于这个第二个过渡,他认为是通过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重新使人获得自由和平等的社会。
在这里卢梭形成了自己的新的社会契约论,他的主要观点有:
1、认为第二次社会契约与第一次社会契约不同。它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制定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契约。
2、认为这次的社会契约进行的权利转让是一切人把一切权利转让给一切人,这种转让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的自由权不会因转让而被剥夺。
3、认为社会契约所产生的结果既不是霍布斯说所的有绝对权力的“利维坦”,也不是洛克所说的只有有限权力的政府,而是集强制的权力和自由的权力于一身的“公意”。
卢梭的“公意”概念有两方面的性质:
(1)它是一个抽象概念,而不是集合概念。指全体订约人的公共人格,是他们的人身和意志的“道义共同体”。
(2)它是一个辩证的概念。它是包含着抽象和具体、一般和个别、自由和服从的辩证统一的概念。
卢梭的社会不平等与平等论具有为革命辩护和倡导人民主权的民主制度的实践意义。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了他以怪兽Leviathan命名的著作—-《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后来人们为了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自己创造了一个利维坦,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但政府这个利维坦(Leviathan)有双面的性格。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它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所以,就有了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一说。】
(三)卢梭的良心论
卢梭是性善论者,良心不仅是道德的原则,而且也是知识的原则。他的良心论的主要观点有:
1、认为良心是天赋的自然情感。
2、认为良心在知识和理智活动领域起着判别真假是非的规范作用。

四、“百科全书派”的思想
(一)“百科全书派”的含义和代表
1、“百科全书派”的含义
1751年狄德罗和达朗贝尔开始组织编辑《科学、艺术和工艺百科全书》(简称“百科全书”),1771年完成全书,共三十五卷。因此“百科全书派”在一般的意义上指“百科全书”的编撰人员群体。
“百科全书派”的特别含义指法国启蒙时期的一批唯物主义的、战斗的无神论者。这也是我们在此使用的含义。
2、“百科全书派”的主要代表
(1)拉美特利:Julien La Mettrie,1709年—1751年,著《人是机器》(1747年)、《人是植物》(1748年)、《各派体系的提要》(1750年)等。著名观点:“人是机器”。
(2)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年—1784年,著《供明眼人参考的论盲人的信》(1749年)、《对自然的解释》(1753年)、《达朗贝和狄德罗的谈话》(1769年) 、《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原理》(1770年)等。
恩格斯评价他:“如果说,有谁为了‘对真理和正义的热诚’(就这句话的正面的意义说)而献出了整个生命,那么,例如狄德罗就是这样的人。”
(3)爱尔维修:Claude Helvetius,1715年—1771年,著《论精神》(1758年)、《论人》(1773年)。
(4)霍尔巴赫:Paul Holbach,1723年—1789年,著《揭穿了的基督教》(1761年)、《神圣的瘟疫》(1768年)、《自然的体系》(1770年)、《健全的思想》(1772年)、《社会体系》(1773年)等。
他的战友称他是“上帝的个人的仇敌”。
(二)“百科全书派”的自然观
“百科全书派”的自然观和物质概念,比起十七世纪的唯物主义来有了重大的进步,克服了一切神学的不彻底性而达到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水平。
主要表现在:
1、坚持了世界的物质的统一性的思想,力图克服以往唯物主义者的物质概念的狭隘性,而给它一个更概括的哲学上的定义。
拉美特利说:“在整个宇宙里只存在着一个实体,只是它的形式有各种变化。”
爱尔维修说:“物质这个名词只能了解为那些为一切形体所固有的特性的集合。”
2、都一致肯定物质是能够自己运动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
霍尔巴赫说:“物质是凭着自己固有的力而活动,并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冲击使它运动的。”
3、都肯定物质本身就具有感受性即感觉能力,从而肯定了意识或心灵只是物质的一种属性或功能。
狄德罗把“感受性”看作物质的一种普遍的基本性质。
4、狄德罗等肯定物质本身客观地存在着各种性质或特性,或肯定物质是“异质”的,即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客观性质。
狄德罗的“物质异质说”。
5、强调宇宙间的万物都处在普遍的、必然的因果联系中。
(三)“百科全书派”的认识论
总的说来,“百科全书派”在认识论上继承了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克服了他的一些唯心主义因素而发展成为较彻底的唯物主义反映论。
他们的观点的特点有:
1、他们肯定认识起源于感觉经验,但是不同的是,他们把感觉看作一切知识的唯一来源,克服了洛克把感觉和“反省”都当作观念来源的二重经验论的缺陷,而达到了较彻底的反映论的水平。
2、他们也一样反对唯心主义的唯理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特别是反对笛卡儿等人所宣扬的那种“天赋观念”的学说。
3、他们站在经验论的立场上反对唯理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力图把经验和理性结合起来。
4、他们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同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进行了不调和的斗争
“百科全书派”在认识论上的缺陷是,他们的反映论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反映论,没有正确认识社会实践对人类认识的决定性作用,没有正确认识主观能动作用,没有正确认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也没有把正确认识看作是一个深化的过程,而是一种“一次反映论”。
(四)“百科全书派”的无神论和反宗教思想
“百科全书派”的无神论的反宗教思想更公开、更鲜明、更彻底、更坚决。
具体的方面有:
1、他们驳斥了一切宗教赖以建立的基本原理。
2、他们对特别为基督教所信奉的一些基本教义和信条,都进行了批判和嘲笑。
3、他们不只限于对宗教的教义和神学理论的荒谬性作理论上的揭露和批判,而是对教会及僧侣在实践上对人民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罪恶的欺诈和愚弄,对社会国家造成的祸害,以及僧侣阶级本身的反动腐朽都进行了多方面的揭露和批判、嘲骂和痛斥。
(五)“百科全书派”的社会历史观和政治、伦理观点
1、社会历史观
(1)“百科全书派”的社会历史观的理论基础是他们的人性论。
他们把人只看作一个自然的存在物,即肉体的人,因此每个人的自然本性都是一样的,而人的共同本性就是追求肉体的快乐和逃避肉体的痛苦,即“自爱”和“自保”
(2)认为人也受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因此“人是环境的产物”。
他们的“环境”指社会环境而不是自然环境,而社会环境又是指政治法律制度,而不是生产方式或经济基础。
爱尔维修就说:“人是教育的产物”。
(3)当人们问到政治法律制度的好坏又是如何造成的时,他们认为“意见支配世界”。
爱尔维修就认为,政治制度的好坏,取决于立法者的意见。
他们的历史观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
2、政治观点
(1)认为私有财产和自由是人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力”,订立“社会契约”成立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
(2)认为人是生来平等的。
(3)反对君主专制。
3、伦理观点
他们的道德伦理观是功利主义的道德伦理观。
(1)认为适合于人的道德学应当建立在人性上,道德行为是适合人性的行为。
(2)认为为了个人的利益,应该把个人的利益和别人或公众的利益结合起来。
“百科全书派”有关社会领域的理论基本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15英国经验论

一、洛克的哲学
洛克的生平活动
(一)洛克的生平活动
约翰·洛克(JohnLocke)、1632年—1704年。
洛克一生主要活动于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和所谓1688年的“光荣革命”时期。
恩格斯曾说他“是1688年阶级妥协的产儿。”
黑格尔说:“洛克的哲学无疑是一种很易了解的、平凡的哲学,正因为如此,也是一种通俗的哲学。”
(二)洛克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
1、洛克对天赋观念的批判
作为经验论与唯理论对立的体现,否认“天赋观念”的存在,理由是:
(1)认为“天赋观念”是一个没有必要的理论假设。
(2)认为“天赋观念”的假设理由是错误的。
“天赋观念”的理由是存在普遍同意的观念,洛克对此的批判是:
第一、普遍同意不一定是“天赋观念”的体现。
第二、根本不存在普遍同意的观念。
(3)认为即使把天赋观念看成是只要一提起它大家就会同意的潜在的观念,而不一定是人类实际具有的共同观念,然而,“潜在的观念”的说法本身是自相矛盾的。
(4)“天赋观念”论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2、莱布尼茨对洛克的批判的反批判
针对洛克的《人类理智论》,莱布尼茨曾写下《人类理智新论》,在书中对“洛克对天赋观念的批判”进行了反批判,对“天赋观念”论进行辩护。
(1)认为洛克在承认知识来源于感觉之外,还认为有反省这一心灵固有的来源,可见洛克也不否认心灵中有某种天赋的东西。因此,“天赋观念”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双方对它的理解有分歧而已。
认为“天赋观念”不是现成的清楚明白的观念,而是作为“倾向、禀赋、习性或自然的潜在能力而天赋在我们心中”。它的作用常常是感觉不到的,但感觉不到不等于不存在。认为洛克关于“潜在的观念”的自相矛盾性的分析是表面的,是他不懂得“天赋观念”的真正内容造成的。
(2)认为经验虽然对于知识有作用,但是它不是知识的唯一基础,因为经验无论是在实验科学领域,还是在实验科学以外的学科领域,其作用都是有限的。
(3)认为经验在知识中的作用是提供了发现天赋观念的注意力,只是知识的机缘,天赋观念才是真理的来源。
他针对洛克认为心灵是“白板”的说法,把心灵比喻为有纹理的“大理石”。
【天赋观念 源于古希腊,17世纪的法国唯理论哲学家R.笛卡尔是典型代表;这种学说又为现代西方哲学所继承和发展。属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认识论。
起源 古希腊唯心主义者柏拉图重视“一般”,提出“理念”的学说,认为人的认识是灵魂“分有”理念。他断言人在生下来之前,灵魂里就已经分有各种各样永恒的普遍形式“理念”,只是在灵魂与肉体结合而降生为人的时候把它们暂时忘记了;后来受到经验的刺激,引起回忆,才重新恢复他原有的精确知识。在柏拉图以后,早期的斯多阿学派讨论逻辑和认识的问题,注意到理性活动有逻辑的必然性,人人都会得出同样的逻辑结论,于是认为每个人的心灵里都有一些共同的原则,成为一切认识的基础。他们把这些原则称为“共同的想法”,认为既然是人人共具的,就不能来自经验,应当是天赋的。
发展 近代精确科学的发展,如N.哥白尼的天文学和G.伽利略的物理学,促使人们重视客观有效而又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进而要求为这些知识作哲学论证。唯理论者特别强调普遍必然性,认为没有普遍必然性就不是科学知识。
笛卡尔提出数学作为科学的典范,要求一切科学知识都要做到象数学那样确切可靠。他从新兴的科学中借来机械方法,对我们的知识进行分析,指出一切知识都是由观念构成的,这些观念一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通过感官从外界得来的,带着个别性和偶然性,而且常常会欺骗人们,因此单凭感性经验不能形成无可怀疑的科学知识;第二类是人们由理性直观得到的,如数学的、形而上学的公理,一看就知道,清楚明白,无可怀疑,这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第三类是人们凭空虚构的,如飞马之类,没有客观有效性,当然不能成为科学。笛卡尔认为第二类观念是普遍必然的,不可能来自个别的、偶然的感性经验,只能是理性自身固有的“天赋观念”。这是与唯物主义反映论相对立的先验论。笛卡尔之所以走入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是因为他的机械论方法把理性和感性、心灵和肉体绝对分开,对立起来了。在笛卡尔之后,天赋观念说为唯理论者所继承,受到经验论者的反驳。
B.斯宾诺莎虽然在本体论上克服了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提出实体一元论,但在认识论上深受笛卡尔的影响。他和笛卡尔一样重视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把理性认识放在首位,认为真理是自明的,理性直观到的清楚明白的“真观念”是一切科学的基础。这种真理自明论强调科学观念的直观性、内在性,与反映论相对立。
经验论者J.洛克对天赋观念说提出了批判,认为人生下来的时候心灵里一无所有,好象一块干干净净的白板,并没有储存着任何天赋的痕迹,一切观念都是生后印到心灵上的。他说人们是通过感觉接受外界的描画,或者通过反省摄取心灵活动的情况,才形成各种观念的;感觉和反省都是经验,经验是人的知识的唯一来源。洛克的“白板说”断言人在认识时纯粹是被动的。
G.W.莱布尼茨针对这一点提出反驳,指出认识主体并不是被动的,正好相反,是能动的。普遍必然的观念本来潜在于主体中,只是通过经验由潜意识的状态进入意识状态。他们的辩证法思想使认识学说提高了一步,注意到应当研究认识的主观能动性,但他的认识论毕竟属于唯理论的范畴。
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I.康德曾向自己提出任务,解决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对立问题。他认为知识的确象经验论者所主张的那样,是从经验开始的,但只是在时间上始于经验,并非在内容上来自经验。他同唯理论者一样,把知识了解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严格科学知识,称之为“先天综合判断”。先天综合判断之所以可能的条件,不能是外来的,只能是认识主体所固有的先验形式,如感性的空间和时间,知性的概念或范畴。没有这些先验的形式,就不可能有经验。所以,康德的观念学说,一方面接受经验论的外部刺激思想,另一方面仍然保留天赋观念论的客观唯心主义成分。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存在一些天赋观念说的变种,A.N.乔姆斯基的语言哲学就有这种成分。】
如果说洛克否定天赋观念只是对唯理论的一次摧毁性的打击,但是要解决知识的来源问题还得从正面来提出建设性的主张。为此洛克阐述了关于知识的来源的双重经验说。
1、认为人的心灵原是一块“白板”,上面没有记号,只是通过经验的途径,心灵中才有了诸如感觉、印象、概念、情感等等观念。这是洛克的所谓“白板”说。
2、认为作为观念的来源的经验分为两类:
(1)感觉。它是观念的外在来源,它是通过外物的刺激而产生观念的过程。
(2)反省。它是观念的内在来源,它是心灵这个“内部感官”通过感觉而对取得的观念进行反思,和对自身的活动进行反思而得到新观念的过程。
3、认为感觉和反省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活动,但是两者都是观念的等量齐观的来源。
4、认为从反省的存在出发,必然要设定一个主动的精神实体——心灵的存在。
(四)洛克的观念分类说
洛克根据观念自身的构造,对观念进行了分类和分析。
1、认为无论感觉的观念还是反省的观念,都可以分为简单的观念和复杂的观念两种。
(1)简单观念是“只包含一个齐一的现象或心灵中的概念”。它是构成知识的直接对象、材料和要素。
(2)复杂观念是“由若干简单观念结合而成的观念”。
2、认为简单观念构成复杂观念的方式有三种:
(1)相加。它是把多合成为一,由这样的方式得到的观念叫复合观念。如“实体”观念。
(2)并列。它是把几个简单观念或已经由简单观念组成的复杂观念放在一起,加以比较,这样产生的复杂观念是关系的观念。如“因果观念”。
(3)相减。它是把同时存在的观念彼此分开,把复合观念中的特殊成分除去,保留它们共同的成分,由此形成的观念叫抽象观念或一般观念。如“人”观念。
3、认为复合观念“实体”是这样形成的:我们把很多关于性质的简单观念集合在一起,需要一个附着物,我们就被这个附着物叫做“实体”。也就是说,“实体”作为观念是存在的,但是,是否真的存在“实体”则是不知道的,它只是一个必要的假设。因此,上帝、物质、和精神这三个实体都是假设的存在。
(1)物质是为了使感觉的观念得到来源的说明的假设。
(2)精神是为了使反省的观念得到来源的说明的假设。
(3)上帝是为了使宗教和道德的观念得到来源的说明的假设。
4、认为抽象观念也就是“共相”作为类事物的本质只是一种“名义本质”,即唯名论所说的名称,它作为“实在本质”只是一种假设。
(五)洛克区分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学说
洛克从认识论的角度,对物体的性质进行了区分和分析。
1、认为我们关于物体的大小、形相、数目、位置、运动、静止等观念,是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由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物体的第一性的质是相似的,所以它们也就是第一性的质。因此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不以人的感觉为转移。
2、认为我们关于物体的颜色、声音、气味、滋味等观念,是物体的第二性的质的观念。由于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在物体中没有相似的性质,所以它们是凭借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能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
(六)洛克的知识论
1、认为观念只是知识的材料,还不是知识本身,知识存在于观念之间的关系之中,而观念之间的关系是观念是否相符合的比较。
2、认为知识可以进行分类:
(1)按观念的内容即比较观念与观念是否符合来分,知识有四类,不过这里的知识没有关于外物的知识:
关于观念同异的知识。
关于观念关联的知识。
关于观念并存的知识。
(2)按我们对观念之间是否符合的知觉的明白程度,知识有三类:
第一,直觉知识:指“心灵直接从两个观念本身,不必插入任何别的观念,就能知觉到两者的符合与不符合”。它有最大的可靠性和明确性。
第二,证明知识:指“不得不凭着插入另一些观念”,来知觉两者是否符合。它不如直觉知识那样明白,但也是确定、可靠的。
第三,感性知识:是对观念与产生它的外物是否符合的知觉,这种知觉必须通过感觉经验才能达到。它没有上述两种知识的确定性,有一定的确定性。
3、认为直觉知识和证明知识是词语的知识,感觉知识是实在知识,两者使用的方法不同。
4、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建立在观念的基础上,知识不能超出我们所具有的观念范围。超出范围的一切判断都是理论上的假设。
(七)洛克的社会契约论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是他的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础,它与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的不同特点是:
1、认为人的自然状态不是战争状态,而是和平的、自由的状态,人们在自然状态中平等的享有自然权利。
2、认为在人们享有的各项自然权利中,财产权最为重要。
3、认为由于财产权的冲突,人们的财产权得不到保证,甚至生命权也会受到威胁。订立社会契约是人们为避免冲突的严重后果的手段。
4、认为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时只放弃对财产权的判决和执行的权利,把这一权利转让给代理人,之外的一切权利是不可转让的。
5、认为接受大家转让权利的公共代理人也受契约的限制,人民有推翻暴君的权利。
6、认为国家里的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应分开,属于不同的权力主体。立法权是高于一切的权利。

二、贝克莱的哲学
(二)贝克莱的基本哲学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
贝克莱的哲学是从洛克的经验论出发的,也就是说洛克的经验论是贝克莱哲学的逻辑起点,但他的理论归宿却是不同于洛克的。他抽调了洛克哲学中作为经验的依托和来源的客观存在的物的成分,变经验论为完全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论。这集中体现在他提出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哲学命题上。
1、他认为从洛克主张的人类的知识对象是观念的观点出发,必然得到的结论只能是:我们所知道的只是观念,而不是观念之外的事物。
2、他认为如果说可感事物可以在不被感知的情况下存在,那是不合逻辑的。
3、他认为既然一个可感事物只能存在于观念之中,那么它的存在是因为我们感知了它。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存在”的意义限定于认识对象,然后用“被感知”来解释认识对象。即“存在就是被感知。”
贝克莱显然地把观念与观念的基础两者的关系颠倒过来了。
(二)贝克莱对“物质”实体的批判
贝克莱为服从他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基本观点,必然要否定“物质”实体的存在,即否定客观存在的物质。另外,他对“物质”实体进行批判,也是为了反对无神论,为宗教信仰辩护。他认为承认物质存在的唯物主义是无神论的基础,要排除无神论,首先得否定唯物主义,否定作为唯物主义的基础的“物质”概念。
贝克莱对“物质”实体的批判的种种结论也是从洛克经验论中引发的。1、认为“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因此洛克讲观念的感觉形式有与外物的相似性是不恰当的,由此而肯定外物的存在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他否定观念是对外物的摹写和反映。
2、认为洛克区分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是不合逻辑的,不仅第二性的质是主观的,而且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也是主观的,第一性的质也是只存在于心灵之中。理由是:
(1)事物的性质是不可分割的。
(2)第一性的质也是相对的。
3、认为洛克为了各种可感性质能有一个不可感的支撑点而假设实体存在,是传统的“抽象观念说”在作崇。
4、认为洛克在他的双重经验说中设定经验的外在的原因是不充分的,只有心灵一个来源就足够了。
总起来讲,贝克莱认为物质实体既没有自身存在的理由,也没有成为观念原因的理由,“物质就是虚无”。
贝克莱对物质实体的批判向我们展示了如何从一个已有的理论中发现其自身的矛盾,如何去克服矛盾,然后将其发展,形成自己的理论的思想创新过程的形式。他的批判囿于经验的范围内是逻辑的必然。建立在经验论基础上的唯物论的弱点暴露无遗。
(三)贝克莱的视觉理论
贝克莱还通过对物体的“广延”属性的批判来反对唯物主义,其批判的基础是他建立起来的视觉理论。
1、他认为视觉与触觉的对象是不同的。
视觉的对象是光和颜色。
触觉的对象是广延。
2、他认为感觉是复合的,视觉和触觉又是交织在一起的,视觉的“图像”(光和颜色的混合)包含了对触觉对象的判断,触觉的“印迹”(广延的观念)存在视觉对象的提示。
3、认为由于图像的提示作用,久而久之视觉中就形成了对广延的的联想,这种关于广延的观念则依赖于心灵的的想象。
4、认为建立我们的图像与印迹的联系的“自然作者”是上帝。
贝克莱显然反对绝对的空间观,是主观主义的空间观。
【绝对空间宇宙观——无论是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开始,还是从宗教中上帝的创世纪开始,西方社会对宇宙的阐述都是以地心说为基础的。虽然这期间对地的描述各有不同,但是认为人所居住的,被称为地球的地方是处于宇宙的中心并且是静止不动的,日月星辰都在围绕着地球运转。这种宇宙观可以简称为绝对空间宇宙观。在这样的宇宙观中,人所在的位置非常独特,地球似乎是专门为人而创造的生存环境,日月星辰也似乎是专门为人而创造的,太阳用来提供光明,星月用来点缀夜空。显然,没有任何人类所能感受到的力量可以做到这一切,只有超自然力,也就是上帝才能做到。因此配合这种宇宙观的人文解释自然就是创世论。在众多的地心说之中,以公元2世纪的托勒密所创立的模型最为精制而被基督教所采用,一直到十六世纪的哥白尼的到来。在托勒密的模型中地球处于宇宙的中心,在地球周围是八个天球,这八个天球分别负载着月亮、太阳、和五个当时已知的行星: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而最外层的天球被镶上固定的恒星,恒星之间的相对位置不变,但是总体绕着天空旋转。最后一层天球之外为何物一直不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不是人类所能观测到的宇宙的部分。《时间简史》中是这样描述托勒密的宇宙模型和它与宗教的关系:“它被基督教接纳为与《圣经》相一致的宇宙图象。这是因为它具有巨大的优点,即在固定恒星天球之外为天堂和地狱留下了很多地方。”在这样的宇宙观中,上帝可以从容地创造天地、星辰、风雨雷电以及人类。人类也不必为宇宙的初始而发愁,因为那是上帝的事。而上帝不仅只管宇宙的创生,如《圣经》所示,上帝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几度干预发展进程。于是,生活在绝对空间宇宙观中的人们成了上帝的奴仆。】
【明代的王阳明(1472——1528),集宋明时期主观唯心主义之大成,有四个字就可以概括他的全部哲学叫做“心外无物”。贝克莱的理论是“非物质论”(Immaterialism),认为世界上存在的只有能进行思考的心灵(Mind)和不能进行思考、只存在于心灵之中的观念(Proception)。物质(Material)是不存在的,因为它被证明是一种没有性质的物理客体(参看贝克莱的早期著作)。我们能够感知到主观存在的观念,经验到作为客观实体的心灵。贝克莱的思想绝不等同于王阳明的思想,王阳明有很大的唯我论倾向,但贝克莱是反对唯我论的。贝克莱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只是观念,我感知不到的观念,对于我的心灵来说就是不存在的,但对于别的感知到它的心灵来说,这个观念就是存在的,因为所谓的“心灵”并不是仅仅指我的心灵,而是指所有的心灵,包括永恒不朽的心灵——God,God给予所有观念以感知,于是它们即使不为人所感知,也是存在的,贝克莱是个有神论者】
(四)贝克莱论精神实体的存在
贝克莱以经验论的原则把物质实体看作是没有必要的假设,但是他并没有在他的哲学中把这个原则贯穿始终,在讨论是否有精神实体存在的问题上,他突破了经验的限制,肯定了精神实体的存在。看来他只要为了符合宗教信仰的需要,可以不管自己的理论是否能自圆其说,采用不同的建立标准的。他既然可以说物质是一个假定,那么他的精神实体又何尝不是一个假定。
贝克莱把精神实体分为无限的精神实体和有限的精神实体两种,它们分别是上帝和个别的心灵(“自我”)。
1、贝克莱关于心灵实体存在的论证
(1)认为感觉要有主体,因此心灵是存在的。
(2)认为观念的产生不能以另一个观念为原因,因此要在观念之外有能动的心灵实体存在作为观念的原因。
(3)认为感觉总是个人的活动,而观念的存在是持久的、连续的,因此在我的“自我”之外还有其他人的“自我”存在。
2、贝克莱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
(1)认为世界上事物的多样性、连续性和永恒性证明了上帝的存在。
(2)认为人的观念的真假的差别证明了它们有一个外因,产生一切真实观念的外在的精神实体就是上帝。
(3)认为我们关于秩序和规律的观念不可能是个别心灵产生的结果,它们只能出自于上帝。

三、休谟的哲学
(二)休谟的认识论
休谟的哲学与贝克莱哲学一样,也是以洛克哲学为逻辑起点的,但他的理论归宿与贝克莱的不同,他从经验出发,始终贯穿经验论原则,走向了怀疑论和不可知论。
1、论印象与观念的区分
2、论观念关系的知识与事实的知识
3、论实体存在的不可知
4、论因果关系
1、论印象与观念的区分
休谟把洛克的经验对象“观念”改称为“知觉”,通过对知觉的分析论述了经验论的原则。
(1)认为根据知觉呈现出的性质不同,被知觉的对象可分为两类:
印象:印象分两种,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其中感觉印象是原初的,来自不可知的原因。反省印象是直接从感觉印象得来的,或通过插入的观念,间接从感觉中得来的。
观念:观念是对印象的“忠实摹写”,是“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的推理中的微弱的影象”。
(2)认为印象和观念的区别是当下知觉和思维(包括想象、回忆)的差别,心灵对它们的知觉的强烈程度是不相同的。
(3)认为一切认识归根结底都来源于感觉印象,但感觉的来源是不能认识的。因此知识是被限制的。
2、论观念关系的知识与事实的知识
同洛克一样,休谟也认为知识是关于观念(知觉)之间关系的知识,并且对知识作了区分。
(1)认为观念之间的关系分为两类:一类取决于观念自身,另一类则不经过观念而变化。
(2)认为知识相应也分为两类:
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是单凭思想就可以推理出的知识。
关于事实的知识:是人们需要观念以外的经验做出判断,加以检验的知识。
(3)认为关于观念关系知识的命题是分析命题,分析命题是必然真理;关于事实知识的命题是综合命题,综合命题是偶然真理,但它可以扩大我们经验的范围。
(4)认为除了以上两类知识,没有任何知识。
3、论实体存在的不可知
休谟从彻底的经验原则出发,否定了任何实体的存在,不过他是以不作判断的态度来处理的。
(1)认为物质实体是不可知的。
(2)认为心灵实体是不可知的。
4、论因果关系
休谟的经验主义和不可知论在他对因果关系的研究上得到最全面的体现,对因果关系的重视,与他认为“一切关于事实的推理,似乎都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面”的认识有关。
(1)认为因果观念是这样建立的:我们知觉两个观念在空间相继出现,如果这两个观念重复出现,那么我们就会把先发生的观念称为原因,把后出现的称为结果。
(2)认为因果关系是这样形成的:因果观念久而久之会使我们形成这样的习惯:每当看到一个观念时便联想到另一个。这种在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联想而形成的恒常的联贯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因果关系。
(3)认为因果关系的基础无论在证明知识的范围内,还是在经验知识的范围内,都不能得到解释,即是不可知的。
(三)休谟的伦理学
休谟的伦理观是情感主义的,并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倾向。
【休谟与其它的苏格兰启蒙运动成员或许也是最早开始主张道德原则应该要以其功利来做为解释论据的哲学家。休谟的角色也不能被过于高估,因为弗朗西斯·哈奇森才是最早提出了功利主义最著名的「带给最多的人最大的幸福」(greatesthappiness for the greatest number)这一标语的人。休谟抱持的是道德情感主义的观点,因此他认为道德原则并不能由人类的知识加以证实。一些原则会被我们所接受、但其它一些则不会,而功利主义的道德原则之所以会被我们接受,是因为它能促进我们本身以及其它被我们同情的人的利益。】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14唯理论的发展

一、斯宾诺莎哲学
(二)斯宾诺莎哲学的基本特征
黑格尔说:“斯宾诺莎是近代哲学的重点:要么是斯宾诺莎主义,要么不是哲学。”“要开始研究哲学,要必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它说明斯宾诺莎的哲学具有鲜明的个性。
1、把获得最高的幸福(“至善”)作为哲学的目的。
斯宾诺莎继承和发扬了西方哲学从苏格拉底开始提倡的关于“知识就是美德”的强调道德的理性本质的传统,把人生幸福定位于精神幸福和通过对形而上学的对象的思辨而获得的心灵的快乐。
一方面是对道德理解得到升华和更深刻的意义(因为他反对把幸福看作财富、荣誉和感官的快乐),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哲学的实践价值。因此他将他的一本主要哲学著作命名为“伦理学”。
2、极力推崇几何学方法,用几何学方法来研究和阐述自己的哲学思想。
斯宾诺莎的哲学研究方法明显受到了笛卡儿的影响。
他认为哲学的正确方法是从真观念出发,并且不断地增加真观念的推理过程。
他认为这个方法的步骤是:
(1)确认真观念。
(2)从一个真观念推导出其他真观念。
(3)真观念之间的推理要从原因的观念到结果的观念的顺序进行。
(三)斯宾诺莎的实体学说
1、论实体的概念
2、论实体的属性
3、论实体的样式
4、论能动的自然与被动的自然的区分
1、论实体的概念
(1)认为实体的定义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或者说“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需借助于他物的概念”。
(2)认为实体具有以下的特性:
实体是自因,他的本质包含存在。
实体是无限的,因为它不受任何东西的限制。
实体是唯一的。
实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实体是永恒的。
(3)认为实体也叫“神”或“自然”,或者说实体、神、自然是等同的、可以相互替换的概念。
斯宾诺莎认为他使用的“神”不同于宗教的“神”,“自然”也不能作具体的自然物来理解。实体、神、自然都作为万物的基础或本原、原因来理解。
2、论实体的属性
(1)认为实体的属性的定义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它是实体固有的本质特性。
(2)认为实体的属性是无限多样的,但是能够被我们认识的只有两个,即广延和思想。
(3)认为每一个具体存在物都有广延与思想两个属性,因此广延和思想不是分别属于两个实体的两种属性,而是属于同一实体的两种属性。
(4)认为实体的两个属性之间是彼此独立,相互平行的。二者各自有自己的样式,但都是同一个实体的表现,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而已。
3、论实体的样式
(1)认为实体的样式的定义是:“实体的特殊状态,亦即在别的事物内并通过别的事物而被认识的东西。”它就是个别事物。
(2)认为样式是由实体通过属性派生出来的,依赖于实体,但是样式相互之间处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之中。
(3)认为样式分为两个系列:有形事物系列和观念系列。有形事物是实体的广延属性的样式,观念是实体的思想属性的样式。样式相互之间的因果关系只在同一个系列中存在,即事物只能与事物相互作用,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互作用,而事物与观念是不能相互作用的。
(4)认为事物的因果系列与观念的因果系列必然有对应关系。因此身体的活动与心灵的活动是可以协调的。
实体、属性、样式的关系图:
思考问题:斯宾诺莎的身心平行论与笛卡儿的心物二元论的联系和区别。
【笛卡尔承认两种实体——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存在,并把它们彼此割裂开来。
斯宾诺莎则认为人认识的对象是物质实体,即自然界。由于受笛卡尔世界观的直接影响,斯宾诺莎把自然等同于神,认为这种实体的性质是由思维和广延两种属性构成的。这样,斯宾诺莎就建立了一元论的唯物主义哲学。
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世界观集中体现在他的关于实体、属性和样式的学说中。
实体学说是斯宾诺莎世界观的基础,也是他全部哲学的基础,是他的唯物主义思想的集中表现。
斯宾诺莎根本否认了那个站在自然界之外并创造自然界的上帝,而是把上帝与自然界等同起来,这正是他哲学体系中的基本论点,同时也表明他的世界观无疑是唯物主义的。
斯宾诺莎把实体=自然界=神。把实体说成自然界,即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这毋庸置疑地证明了其世界观是唯物主义的。把实体说成是神,尽管这个神已不是站在世界之外的人格化的神,不是世界的先验因,但他毕竟没有从自己的世界观中彻底排除神的概念。因而,斯宾诺莎是一个泛神论者,他在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时,仍然披上了泛神论的外衣。
斯宾诺莎认为广延和思维是实体的两个并存的属性,并试图以此来重新解释在他看来笛卡尔并未真正解决的肉体与心灵的关系问题。他说:“身体不能决定心灵,使它思想,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使它动或静,更不能决定它使它成为任何别的东西。”可见,斯宾诺莎实际上并没有消除二元论,而是持“身心平行”论。
斯宾诺莎的实体、属性、样式学说是唯物主义的。他把自然界看作唯一的存在,是独立自存、永恒无限的。这就反对了笛卡尔的二元论和唯心主义,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他主张和坚持从自然本身说明自然,认为在实体(自然)之外没有超自然的神存在。可见,他的实体学说具有明显的无神论倾向,反对了自然神论和有神论,从而表现了他的“最高的荣誉”。他的实体、属性、样式学说还具有卓越的辩证法思想:第一,他认为实体是自因的,即主张从事物相互联系来说明事物;第二,认为实体和样式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原因与结果、本质与现象的关系;第三,他虽然承认一切都是必然的,但不否认自由,提出了“自由是认识了的必然”。第四,提出了对一切事物的限制和肯定也就是对它的否定。
然而,这个学说也有局限性:第一,有泛神论的色彩。他主张上帝就是宇宙全体,而宇宙全体都是上帝。一方面,他把自然与上帝相等同,从而没有给超自然留下地盘;同时也说明斯宾诺莎并不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毕竟他承认并强调了上帝的实在性。第二,实体学说中具有二元论的残余。与笛卡尔不同,斯宾诺莎不是把思维和广延看做两个实体,而是看做实体的两个属性。但这两个属性是相互独立的,其身心平行论表明斯宾诺莎哲学仍保留了二元论的残余。另外,他把实体看成都具有思维属性,犯了“物活论”的错误。第三,具有机械论的局限性。一是把运动和实体分割开来,认为实体是不动的,运动的只是样式,这样,就把实体变成了一个抽象、僵死的东西,从而无法说明运动着的个别事物是怎样从不动的实体中产生出来的问题。二是他的典型的决定论思想。他认为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处于不间断的因果联系当中,都受必然性支配。他的这个思想虽然驱逐了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但他把因果性和必然性混为一谈,认为偶然现象等同于无原因现象,从而否认了偶然性的客观存在。】
4、论能动的自然与被动的自然的区分
斯宾诺莎在实体论中关于自然(神、实体)与个别事物(样式)的关系的论述,涉及到了无限与有限、整体与部分、一与多、普遍与特殊、原因与结果、本质与想象、抽象与具体的关系的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都集中到了他关于“能动的自然”与“被动的自然”的区分的论述上。这是他的哲学中最难以理解的内容。
(1)认为作为整体的实体与作为个别事物的总和是不相同的,前者称之为产生自然的自然,即“能动的自然”,后者称之为被产生的自然,即“被动的自然”。
(2)认为能动的自然与被动的自然二者具有不同的特性,前者的特性是形而上学进行研究的,后者的特性则是自然科学进行研究的。
(四)斯宾诺莎的真理论
1、认为知识根据观念的清晰程度分为四种:
(1)由传闻和符号得到的知识。
(2)由表面经验得到的知识。
(3)推理的知识。
(4)直观的知识。
以上的第一种和第二种可合起来为一种,称之为“意见和想象”。
2、认为直观知识才是对一切事物本质属性的直接认识,称之为“真观念”。“真观念”是一切真理的源泉,是正确思想的出发点,是方法论的前提。
3、认为真观念是纯思想的结果,它的标准在于自身,即观念自身的清楚明白性。他把这叫做真观念的“内在标志”。
4、认为虽然真理的标准来自自身,但是“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即真观念与外部对象之间是一致的。他把这叫做真观念的“外在标志”。
【斯宾诺莎认为,为了改进理智,首先“必须尽力追求一种医治理智并且纯化理智的方法,使理智可以正确圆满地认识事物,不致错误”。为此,他把知识分为三等:感性知识、理性知识和直观知识。感性知识是最低等的知识,斯宾诺莎称为“意见”。这类知识又可分为由传闻得来的知识和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如由传闻知道我的家世,我是要死的,因为我看到别的同我一样的人已死了,水是有用的,狗是会吠的,等等,都是感性知识,这类知识没有“确定性”,不能使我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因此,应把它排斥在科学的真知识以外。第二等是理性知识,它是“由于一件事物的本质从另一件事物推出而得来的知识”。理性知识是经由推理得来的。比如,同一物体从远处看则小,从近处看则大,据此我们可以推出:太阳比我们眼见的要大。这种知识虽然可以科学地洞察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规律,但不能说明事物究竟为什么是这样,因此,它仍不是完善的知识。只有直观的知识,才是“纯粹从一件事物的本质来考察一件事物,或者纯粹从对于它的最近因的认识而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既不借助感性经验,也不运用理性推理,而直接凭借“人的固有的能力和本性”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如3+2=5,两条直线各与第三条直线平行则这两条直线必定平行等。斯宾诺莎把这种知识称为最高级的知识,能“最完满、最确定地认识一个对象”的知识。
斯宾诺莎通过对知识种类的划分,得出第一种知识是产生谬误的唯一原因。而第二种知识和第三种知识是必然的和真实的,因而是“真知识”。借助于第二种和第三种知识,我们可以辨别真理与谬误。他说:“凡具有真观念的人无不知道真观念包含最高的确定性。”“真观念与错误观念的区别仅在于真观念与它的对象相符合。”但是,斯宾诺莎在论述真理的“标志”问题时,却把“观念与对象的符合”看做真理的“外在标志”。除此之外,真理还有它的“内在标志”,即观念自身的清楚明白。他强调说:“真思想与错误思想的区别不仅在于外表的标志,而主要的乃在于内在的标志。”因此,他断言,除了真观念,没有更明白更确定的东西可作真理的标准。“正如光明之显示自身并显示黑暗,所以真理既是真理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
(五)斯宾诺莎的人性论和自由学说
1、人性论
斯宾诺莎认为人生的最高幸福是精神幸福,也就是把握自然的生活,而这种对自然的认识不仅仅是外在的自然界的知识,而且是对人自然本性的把握。认为把握人的自然本性更是自由的前提。
(1)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个体都有保存自身的自然倾向,这是被自然本性所决定的行为和意向,是个体的“现实本质”和人类德性的“唯一的基础”。
(2)认为保存自身不仅是消极的维持现状,而且是扩张自身力量和行动的倾向。他尤为强调后者,称之为自我完满。
(3)认为自我完满有自发和自觉之分:自发的叫嗜好,自觉的叫欲望。欲望又分两种:意识到完满性的增加是快乐,对完满性降低的意识是痛苦。爱是伴随着完满性增加的原因的观念而产生的快乐,恨是伴随着完满性减少的原因的观念而产生的痛苦。因此,伦理的善恶观不是先天的,而是相对于人们的感觉而言的。
(4)认为因此人的观念与是否获得幸福和快乐有直接的关系,要获得幸福和自由,就应用“理性克制感情,管辖感情。”
应该说,斯宾诺莎自己就是这么做的,但是话又说回来,能象他这样的人又能有几个?
2、自由学说
斯宾诺莎的自由观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的。
(1)认为由于自然中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事物都处在因果联系之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一切都是必然的,所以也没有任意的自由。
(2)认为自由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也就是说,人自觉地按自然的本性而存在,就是自由和永恒。就如上所说,是幸福的。后人把他的这个自由观概括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在中国哲学中有自由是“知天命”的说法。

二、莱布尼茨哲学
(一)莱布尼茨的生平活动
莱布尼茨的主要思想:单子论 神正论
(二)莱布尼茨的单子论
1、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是在对以往的实体论的批判的基础上建立的。
(1)对原子论的批判。
(2)对笛卡儿的心灵实体论的批判。
(3)对斯宾诺莎的实体论的批判。
【莱布尼茨通晓古希腊罗马哲学、经院哲学,熟悉他所处时代的哲学学说和科学成就。他认为,不论是古希腊罗马哲学家,还是笛卡尔、斯宾诺莎、培根、洛克等人都没有解决“一”与“多”这一哲学家们始终面临的问题。莱布尼茨倾向于原子理论,但他不接受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理论。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是构成万物的不可再分的物质实体。而在莱布尼茨看来,作为物质实体的原子无论多小,都是空间的一部分,而占有空间一部分的东西是不可能不可分的,而可分的东西必定由部分组成,所以不可能是终极的实在。因此莱布尼茨认为,万物由原子构成,但不是德谟克利特的物质的原子,而是精神原子,莱布尼茨称之为“单子”。他说:“我们在这里所要讲的单子,不是别的东西,只是一种组成复合物的单纯实体,单纯,就是没有部分的意思……在没有部分的地方,是不可能有广袤、形状、可分性的。”他认为,单子才是万事万物真正的原子,因为单子没有部分,不占有空间,是绝对不可分的,这样的原子才是终极的实在。】
2、莱布尼茨认为他提出的作为实体的“单子”是“组成复合物的单纯实体;‘单纯’就是没有部分的意思。”
单子的特征是:
(1)单子是“没有部分”的,是“一”,是不可分割的统一。
(2)单子没有广延,不是物质实体。
(3)单子不能以自然的方式产生和消灭,只能以非自然的方式“突然”地产生或消灭。
(4)单子不受外部影响,每个单子“没有可供外物出入的窗口”。单子之间的关系是由上帝安排的,叫“前定的和谐”。
(5)每一个单子具有固有的质的规定性,单子与单子的区别是质的程度的差别,而不是量的大小的差别。
3、莱布尼茨认为单子固有的质是它的活动,因此单子是能动的,是无形的精神实体。他还进一步把单子的精神活动说成知觉灵魂,单子的能动性在于表象活动。
4、莱布尼茨认为由于表象的清晰程度有差别,因此单子的质的程度产生了差别。差别分为三个等级:
(1)最低级的单子只有细微的知觉。
(2)较高的单子具有动物灵魂。
(3)最高级的单子具有理性灵魂。它只存在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
5、莱布尼茨认为有知觉能力的单子是决定万物的实体,世界也就是一个生生不息、常变常新的有机体。
6、莱布尼茨认为虽然单子存在因表象的清晰程度而产生的差异性,但是,由于每一个单子都以自己的方式表象整个世界,所以单子的各个等级、各个程度之间不存在截然区别的界限,自然界的各个物种之间是连续的,同一物种内的各个个体之间也是连续的。
7、莱布尼茨认为单子的连续性表现为运动的连续性,时间与空间的连续性。
8、莱布尼茨认为单子的连续性还解决了困扰二元论的身心关系问题。在此可看到心灵与身体是以特别密切的方式相互依存的。
【莱布尼茨认为单子具有以下基本性质:1.由于单子没有部分,是不可分的,因此,它不能以自然的方式,通过各个部分的结合而产生,或通过分解而消灭。他认为,单子的开始和终结只能一下子发生,它只能通过被创造而获得开始,只能通过被消灭而告之终结。他说,单子只能“突然产生,突然消灭,这就是说,它们只能凭借创造而产生,凭借毁灭而消灭”。2.单子是非物质的精神性的东西。他认为,精神实体不具有形体,因而是单纯的、不可分的。3.单子的数目是无限的,单子有质的区别。他认为,只承认惟一无限的实体,是无法解释其与杂多的样式之间的联系,因此,必须承认实体的杂多性。单子在性质上还具有多样性。他说:“每个单子必须与任何一个别的单子不同。因为在自然中决没有两个东西完全相似,在其中不可能找出一种内在的差别或基于一种固有特质的差别。”在莱布尼茨看来,样式的差别来自单子的差别。4.单子有知觉。他说:“一切单纯的实体和被创造出来的单子都可以称为灵魂。”他之所以把单子称为灵魂,就在于单子具有知觉(或表象)和欲望。单子的变化,就是在欲望的推动下,从一种知觉向另一种知觉的变化。
单子不仅有知觉,而且单子的知觉存在着等级差别,这样就构成了单子等级系统。最低一级的单子只有微知觉,这类单子根本没有清楚明晰的表象,无生命的东西就是由这类单子构成的;较高级的单子具有较清晰的知觉和记忆,有感性灵魂,一般的动物就是由这些单子构成的;更高一级的单子,不仅具有清晰的知觉和记忆,而且有理性灵魂,能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人就是由这类单子构成的;最高级的单子是上帝,它具有最完满的智慧。在莱布尼茨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依据其单子的高低之分,形成一个不间断的系列,宇宙中没有也不可能有飞跃。
莱布尼茨认为,“单子没有可供事物出入的窗子”。这也就是说,单子与现实的世界没有实际的联系,同样,单子之间也没有物理的相互作用。既然这样,那么单子怎么能反映宇宙呢?整个世界的和谐一致性是如何形成的?他在指出单子没有“窗户”时,却承认了一个例外,即上帝,一切的单子共同起源于最高的单子——上帝。莱布尼茨认为,单子与现实世界、与别的单子没有物理的相互作用,但却有着理念上的联系,它是由上帝确定的。他说,上帝在创造单子的时候,也规定了它们存在于一定的秩序之中,这个一定的秩序就在于使一切单子身上具有关于同一个宇宙的知觉。单子之间的理念上的联系是这样规定的:上帝在规定某一单子后来发展的内容和历程时,还同时考虑到了周围其他单子的发展的内容和历程,使其发展变化相互和谐一致地进行。上帝在创世之初,就规定了各单子之间这种理念上的联系,莱布尼茨把这种理念上的联系称为“前定和谐”。
莱布尼茨借助于“前定和谐”,使单子之间获得了联系。他说:“这种一切事物对每一个事物的联系或适应,以及每一事物对一切事物的联系或适应,使每一个单纯实体具有表现其他一切事物的关系,并且使它因而成为宇宙的一面永恒的活的镜子。”他认为,每一个单子像镜子那样按自己的观点反映着世界。他说:“正如一座城市如果从不同的方面去观察,便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样子,似乎在透视上被增多了一样;同样如此,由于单纯实体的无限多,也好像有无限多的不同的世界,但它们不过是同一个世界依据每一个单子的不同观点而产生的各种不同的透视图。”莱布尼茨这一思想是针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实体与具体事物相割裂,把一般与个别相对立的错误观点的。这里,他通过神秘的形式,的确猜测到了有限与无限、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的辩证统一,有限中包含着无限,一般寓于个别之中。莱布尼茨认为,他的这一思想已经解决了哲学家所面临的一与多、个别与一般的问题。每个单子是一,是个体,但同时又是包含着无限现实事物的宇宙的映像。列宁在谈到莱布尼茨这一思想时指出:“这里是特种的辩证法,而且是非常深刻的辩证法,尽管有唯心主义和僧侣主义。”
莱布尼茨还将“前定和谐”说运用于社会政治生活,直接为当时德国的封建专制制度进行辩护。他认为,整个宇宙都是由上帝根据“充足的理由”合目的地创造和安排的。他说:“既然在上帝的观念中有无穷个可能的宇宙,而只能有一个宇宙存在,这就必定有一个上帝进行选择的充足理由,使上帝选择这一个而不选择另一个。”既然上帝在无数可能的宇宙中选择这个世界而不选择别的,这个世界也就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而当时德国的君主专制国家就是“最完善的君主统治之下的尽可能最完善的国家”。
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从实质上说是客观唯心主义的。他说的单子是有知觉、有欲求的精神实体。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单子=特种的灵魂。莱布尼茨=唯心主义者。而物质是灵魂的异在或是一种用世俗的、肉体的联系把单子粘在一起的浆糊。”莱布尼茨的单子论直接导致了神的存在。他认为神是单子中的单子,一切单子都是神创造的,单子之间的和谐也是神安排的。
不过,莱布尼茨的哲学在其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形式中,却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第一,他把单子看做能动的。单子是有欲求的,而不是惰性的、无活力的。在他看来,既然是实体,就应该是自身能动的,而笛卡尔、斯宾诺莎的那种惰性的、被动的物质,是不能作为最后的实体的。第二,单子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莱布尼茨认为,作为单纯实体的单子是各自孤立、互不依存,但是凭借上帝这一中介,单子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第三,他的单子论,还反映了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的联系。第四,他认为,单子有质的区别。机械唯物主义把广延看做是物质的惟一特性,这种只从量上看问题是无法把不同的质的事物区别开来的。在他看来,要说明客观事物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就必须寻求在各种事物间存在着的“一种内在的差别或基于一种固有特质的差别”。这种内在的差别就在于构成各种物体的单子本身具有高低不等的知觉能力。第五,他还表述了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法。因为他既肯定单子是不可分的,又肯定单子的变化是连续的。
莱布尼茨单子论中虽然包含着比较丰富的辩证法因素,但辩证法是与唯心主义和僧侣主义交织在一起的,而且总的来说,他的思想体系仍然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这主要表现在:1.把世界的运动归之于单子的运动,精神的运动,物质则是僵死的、静止的存在物,从而割裂了物质与运动的内在联系;2.提出了“前定和谐”说,认为一切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是上帝在创世之初就已经预先安排好了的,是单子中的潜在秩序和过程的展开,这种思想也是违反辩证法的;3.片面夸大连续性,宣称“自然从来不飞跃”。】
(三)莱布尼茨的神正论
莱布尼茨认为关于自由和必然的大问题,特别是关于恶的产生和起源的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他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不能造成对神的不利的情况的。相反,他应是神的正确性的解释。
1、莱布尼茨根据逻辑规律包括充足理由律的主张,认为必然与自由的关系首先是一种逻辑关系,即必然等于必然理由,自由等于充足理由。必然和自由的关系发生在造物主和被造物主两个层次上。结果现实世界总是有充分的理由存在,而且是最好的世界。
2、对于在最好的世界中会有恶的问题,莱布尼茨认为在被造物层次上发生的偶然事件都有充足理由,不论是物理的恶还是伦理的恶,都属于上帝创造的和谐的秩序,因而是善的。
3、认为“物理的恶”是“凭借自然的秩序,甚至凭借事物的机械结构而带来的惩罚”。自然的“惩罚”不是对人类的有意伤害,他的存在的充足理由是事物之间互相补偿的平衡。
4、认为“伦理的恶”是为了衬托善而存在,如果没有恶的考验和折磨,也不会有善,恶越大则善越大。
5、认为人的自由在于善恶的选择,并因选择的结果而受到上帝的报偿或惩罚。而上帝惩恶扬善的公正只有在人自由选择的情况下才能显示出来。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13笛卡儿的唯理论

一、笛卡儿的生平活动
黑格尔说,笛卡儿是近代哲学的创立者;罗素说,笛卡儿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共同始祖。他们的说法应该说是对笛卡儿哲学的两个突出特征——唯理论和二元论的揭示。

二、笛卡儿的方法论
同培根一样,作为一个对以经院哲学为代表的旧知识的批判者,最重要的不是他给人们提供了多少新的知识,而是他给人们提出的获取知识的方法。笛卡儿的方法论代表了近代哲学对自然科学方法的一种理解——唯理论的理解的开始。
1、认为科学的统一性不在研究对象,而在于方法,哲学首先要研究科学方法。
2、认为数学方法是普遍适用的一般方法,它被运用到其他学科时称为“普遍数学”。
3、认为数学方法的两个一般特征“度量”和“顺序”在作为一般科学方法的“普遍数学”中表现为:
(1)度量方法转化为不可量化的对象之间的同与异的比较,即通过概念的比较,把握不同对象之间在性质上和程度上的相似和差异。
(2)研究顺序首先是分析,寻找确定的第一原则,然后再运用综合,从第一原则推导出确定的结论。
以上两个方法特征也就是哲学的方法特征。
4、认为科学方法的规则有四条:
(1)“第一,决不接受我没有确定为真的东西”。
(2)“第二,把每一个考察的难题分析为细小部分,直到可以适当地、圆满解决的程度为止”。
(3)“第三,按照顺序,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地上升到对复杂对象的认识”。
(4)“第四,把一切情况尽量完全地列举出来”。

三、笛卡儿的第一哲学——形而上学
马克思说,笛卡儿“把他的物理学和他的形而上学完全分开”。是的,笛卡儿把哲学比作一棵大树,树根是形而上学,树干是物理学(自然哲学),树枝是医学、力学、伦理学等应用学科。
在笛卡儿看来,“形而上学”是指专门研究超感性的对象,如上帝、灵魂、意志等等的学问。在“形而上学”中,他运用他提出的科学方法从普遍怀疑出发,建立起哲学的第一原理,然后确立上帝的存在和推导出关于心灵和物质的确定知识,建立了一个二元论的世界观。
(一)论哲学的出发点——普遍怀疑
笛卡儿的哲学一开始就体现了对理性的推崇,普遍怀疑论是理性的表现形式。
1、认为一切知识都必须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之上,所谓可靠的基础就是说作为知识的基础的是符合理性的原则要求的,或者说是出自于理性的。
2、认为怀疑可作为考察现有的知识是否具有可靠的基础的有效方法,通过怀疑,发现现有的一切知识所赖以建立的基础都是不可靠的,都被排除在知识的基础之外。
3、认为被怀疑的观念包括:
(1)我们关于周围世界的观念,它们是感知到的现象,是可疑的(不可靠的),不能成为知识的基础。
(2)关于我的身体的观念,它们也是可疑的,也不能成为知识的基础。笛卡儿的这个对自己身体的存疑想法相当于中国哲学中的“庄周梦蝶”。
(3)数学的观念,它们也是可以怀疑的,因为它们说不定是根本不存在,是“邪恶的精灵”恶作剧般的安置于我们的心灵之中的。也就是说,数学的观念只要是没有经过哲学论证,我们同样可以怀疑它们,它们不能成为知识的基础。
在此有一个问题要去思考:笛卡儿的普遍怀疑的思想与传统的怀疑主义(如希腊的智者派和皮罗主义)有什么不同?【笛卡尔为了对抗经院哲学的盲目信仰主义和怀疑论提出了普遍怀疑方法。笛卡尔普遍怀疑方法的实质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怀疑,而非本体论意义上的怀疑。不过,笛卡尔对怀疑论的拒斥并不成功,相反却为怀疑论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可以说,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方法成为了怀疑论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器。】
(二)论哲学的第一原理——“我思故我在”
笛卡儿的普遍怀疑手段不是为怀疑而怀疑,怀疑不仅是作为考察现有的知识是否具有可靠的基础的有效方法,而且也是寻找知识的确定基础的手段。用他的话讲,“只是要为自己寻找确信的理由,把浮土和沙子排除,以便找出岩石和粘土来”。
1、认为在以上的普遍怀疑中,理性要发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怀疑能否怀疑自身?结果发现怀疑自身是不能怀疑的。
2、认为既然“我在怀疑”是不能怀疑的,而怀疑活动一定要有一个怀疑的主体,“我”就是怀疑活动的主体;这样,由于想到我在怀疑,可以确定地知道作为怀疑主体的“我”是存在的,即“我思故我在”。
对“我思故我在”在笛卡儿的《哲学原理》中是这样说的:“我们既然这样地排斥了稍可怀疑的一切事物,甚至想象它们是虚妄的,那么我们的确很容易假设,既没有上帝,也没有苍天,也没有物体;也很容易假设我们自己甚至没有手没有脚,最后竟没有身体。不过我们在怀疑这些事物的真实性时,我们却不能同样假设我们是不存在的,因为要想象一种有思想的东西是不存在的,那是一种矛盾。因此,我思故我在的这种知识,乃是一个有条有理进行推理的人所体会到的首先的、最确定的知识。”
3、认为“我思故我在”是哲学的第一原理和基石。
笛卡儿在《方法谈》中是这样说的:“‘我思想,所以我在’这条原理是这样确实,这样可靠,连怀疑派的任何一种最狂妄的假定都不能使它发生动摇,于是我就立刻断定,我可以毫无疑虑地接收这条真理,把它当作我所研求的哲学的第一条原理。”
4、认为在“我思故我在”中的“我思”包括一切意识活动,不管是理性的,还是感性的,或是情感的,都属于“我思”;而且更重要的它也是以意识活动为对象的自我意识,即反思。
5、认为在“我思故我在”中“我思”和“我在”之“我”是同一个实体,“我思”与“我在”之间不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本质和实体之间的必然联系。
(三)论上帝和世界的存在
笛卡儿认为找到了“我思故我在”这个知识的基础原则后,接着的工作就是通过它来进一步推导出其他的结论了。
1、认为通过对第一原理的分析,首先得到的是一个关于真观念的标准的结论,即以“思想的我”(自我实体)为标准,凡是“我们极清楚、极明白地想到的东西都是真的”。或者说一切像“自我”那样自明的观念都是真观念。
2、认为根据以上的判断标准,可以证明上帝是存在的。他把上帝存在的结论作为他的形而上学的第二原理。
笛卡儿证明上帝存在的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明白、清楚的“上帝”观念。
其次,他认为“上帝”的观念具有无限的完满性,“自我”的观念只有有限的完满性,从“自我”的有限性不可能产生关于“上帝”的无限性。
最后,他认为“无限完满性”的观念只能是“无限完满性”的现实所产生的结果,因此,必定有一个无限完满的上帝存在,是它把关于自身的观念赋予人类,产生出关于“上帝”的天赋观念。
笛卡儿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与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家安瑟尔谟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是如出一辙的。
3、认为由于有了上帝作为一切清楚、明白的观念的终极原因或保证,因此也可以推导出世界是存在的。他把世界存在的结论作为他的形而上学的第三条原理。
笛卡儿是这样推论世界的存在的:
他认为我们有一个“广延”观念,造成广延的观念的原因不是我们的心灵或外部事物,而是上帝。而上帝是无限完满的,它不可能欺骗我们。因此,上帝在我们的思想中产生的观念必定是真实的,我们也就把握到一个与广延相符合的实在世界。
(四)心物二元论
笛卡儿在他的形而上学中同时肯定了作为思想的实体和作为广延的实体的存在,在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时,他通过结合在人身上的心灵与身体来阐述了他的心物二元论思想。
1、认为实体应定义为“一个不依赖其他任何东西而自身存在的东西”。上帝毫无疑问是实体,心灵和物质如果除却了要有上帝作终极原因这一点因素,它们也是实体。
2、认为心灵的本质属性是思想,物质的本质属性是广延,思想和广延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思想没有广延,广延不能思想,因此心灵和物质是独立存在的两个实体,它们之间没有相互作用。
3、认为人的身体和心灵不能相互作用,产生人的心理与生理活动的协调一致的原因是人脑部的“松果腺”。

四、笛卡儿的物理学
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衡量,笛卡儿的物理学即自然哲学与他的形而上学有比较大的差别,基本上是以自然科学的认识态度来面对自然界的。用马克思的话讲就是:“在他的物理学范围内,物质是唯一的实体,是存在和认识的唯一根据。”
1、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广延性。
2、认为物质和空间是同一的,没有绝对无物体的虚空。
3、认为物质在宏观方面是无限的,在微观方面也是可以无限分割的。
4、认为物质的运动只有一种机械运动的形式。
5、认为宇宙不是现存事物的总和,而是一个物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

五、笛卡尔哲学在十七世纪的影响
笛卡儿哲学产生后,在十七世纪的欧洲立刻产生了广泛的、多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1、笛卡儿哲学遭到了来自不同方面的反对。
反对的声音其一是来自于罗马、法国和荷兰的教会,其二是来自于法国的唯物主义者伽桑狄(1592—1655)和英国的唯物主义者霍布斯、洛克。
2、笛卡儿获得了许多信徒,追随者从不同方面发挥了笛卡儿哲学。
具有代表性的后继者有荷兰的斯宾诺莎和法国的马勒伯朗士(1638—1715)。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12近代哲学与自然科学的精神

一、近代自然科学与哲学的理性主义特征的关系
欧洲近代哲学从它产生的时候开始,就与欧洲的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紧密相连,可以说,欧洲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状况是决定近代哲学发展的根本因素。但是,哲学受经济、政治的决定作用不一定是直线的或直接的,往往会在它们之间加入一些中间的因素,这些因素会成为哲学的直接影响因素,哲学也会通过它们对社会的经济、政治产生作用。
这样,分析这些中介因素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对于了解哲学存在和发展的原因、特征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欧洲近代哲学来讲,近代自然科学就是这样的对其特征有决定作用的重要因素,其中近代哲学的理性主义特征就与近代自然科学的状况分不开。
关于近代的自然科学与哲学的理性主义特征的关系,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阐述:
(一)近代自然科学本身就充满着以理性主义为特征的哲学精神。
具体表现为:
1、近代自然科学体现了探索自然奥秘的求知精神。
近代自然科学以自然为对象,给理性创造了充分去表现的舞台。
2、近代自然科学体现了重视观察和实验的求实精神。
近代自然科学家发扬了13世纪英国唯名论者倡导的“实验科学”的精神,注重把经验尤其是科学实验当作发现和检验知识的方法。这是理性作用的表现之一。
3、近代自然科学体现了精确的量化而达到的确定性。
近代科学成功地运用了数学语言去精确地描述客观规律。这更是理性的强大作用的表现。
4、近代自然科学体现了理解世界的机械论图式。
在近代自然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范式中(牛顿力学体系),被想象的世界模型是机械模型,世界被想象为一架大机器,自然物被想象为有形而无灵魂的零件,没有本质的高下之分,它们按相同规律运动,没有天界和地界之分。上帝被设想为自然这架机器的设计师和第一推动者。
(二)近代哲学的主要建树是对新科学的迎合与推进,它的理性主义特征处处体现着近代自然科学精神。
具体表现为:
1、哲学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发生了方向性的变化。
近代哲学与古代和中世纪哲学相比,发生了“认识论的转向”,即认识论问题成为了哲学的中心问题。哲学的这种转向不是依靠自身的逻辑和思辨推理出来的结果,而是自然科学这一外来刺激的结果。因此它能反过来为自然科学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不可取代的保障和导向。
2、近代认识论中有经验论和唯理论两大阵营,两者除了唯名论和实在论这一遥远的历史根源外,还直接地、集中地反映了对自然科学方法的不同理解。
近代自然科学存在着实验方法和数学方法这两种主要的方法,近代哲学家在对它们的侧重和取舍中,形成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分歧。
唯理论以数学为知识模型,推崇数学的方法,把天赋观念作为知识的起点,把必然真理作为知识的目标,把观念的内在标准作为真理的标准。
3、近代哲学和自然科学一样,也有机械论的特征。
机械论是近代哲学的普遍特征,不管是唯物论,还是唯心论,不管是经验论,还是唯理论,都受到自然科学的影响而有机械论的倾向。不过,各派对机械性的因果关系所作的解释,是各有特点的。有的表现明显,有的是间接表现。
4、近代哲学的理论是以自然科学为范式而建立起来的。
从共性来讲,近代哲学一般都采取科学论文的形式,与古代哲学的对话、诗、散文等自由文体,与中世纪以问题为中心的逻辑论证的“学问”,都截然有别。
就个性而言,表现比较突出的样式有:笛卡尔的形而上学体系、斯宾诺莎的“伦理学”、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休谟的“人性科学”。

二、近代经验论的开创人弗兰西斯·培根
(一)弗兰西斯·培根的生平活动。培根的人格受到质疑的主要两件事:
(1)主动指控与他有恩的埃塞克斯伯爵谋反。
(2)作为大法官收受贿赂。
黑格尔说他“极端忘恩负义”、“参加政治阴谋,做不正当的事”、“犯了最荒唐的贪污罪”。
马克思说:“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是培根。”
(二)培根对以经院哲学为代表的传统思想的分析批判
1、认为经院哲学以及亚里士多德的科学体系存在着种种弊端,没有实用性。
认为传统的和现实的知识只是为了满足言谈、争辩、宣传、个人名利和个人思辨的需要而存在,却偏偏没有服务于人类的实用性。
他说:经院哲学是希腊神话中的斯居拉女神,虽然“具有一个处女的头脸”,但是却没有生育的能力。
2、培根不仅仅是对经院哲学予以否定,而且深入地分析了传统科学观赖以生存的心理根源和社会根源,提出了著名的“四假相”说。
认为妨碍人们认识自然真理的幻想和偏见称之为“假相”,这些“假相”有四种:
(1)“种族假相”:指人性的缺陷,即人类在认识事物时,总是以自己的主观感觉为尺度,而不是以宇宙本身为尺度,从而陷入主观主义,歪曲事物的真相。
(2)“洞穴假相”:指个体差别造成的缺陷,即由于个人的天性不同,每个人所受的教育不同,而形成的个人的偏见,它犹如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处的“洞穴”。相当于“坐井观天”。
(3)“市场假相”:指语言交往中产生出的误解,即人们在相互交往中,由于用词的错误和混乱而造成的假相。
(4)“剧场假相”:指各种哲学体系以及流行理论造成的错误,即人们盲目崇拜各种传统的哲学体系和错误的证明法则,并将其移入人的心中而造成的偏见。
“四假相”说虽然主要是针对经院哲学的,但是它对错误认识所作的根源性的分析,却具有普遍的意义。他看到了人类认识过程的复杂性、曲折性,指出了认识上的主观性、片面性是产生谬误的认识论根源,并且仔细分析了主观性、片面性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及其形成的条件。它对于人们防止和克服错误认识具有启发意义。
(三)培根的经验论
从最基本的特征看,培根无疑是经验论者,但是,他也认为认识需要理性的参与。
1、认为一切知识起源于经验。
“人们若非发狂,一切自然的知识都应当求之于感官。”
2、认为“经验”要符合以下的要求:
(1)作为一切科学知识的基础的经验必须具有“确实性” 。
(2)经验应当是丰富的,数量是足够的。
3、认为经验尤其科学实验是真理的保证。
“科学在人的心目中的价值也必须由它的实践来决定。”
4、认为只有将感性和理性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科学知识。
(四)培根创立的归纳法
培根在经验中看重科学实验,在他看来,因为科学实验讲究科学方法的,而他认为科学实验应用的方法应是归纳法,它是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主张的演绎法的“新工具”。
他的归纳法是分三步进行的:
(1)广泛搜集自然史和科学实验的材料。
(2)整理材料,为归纳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这一步中,他提出了他的归纳法的核心内容——“三表法”。“本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
(3)归纳。
该步最要紧的是用排斥和否定的方法,是进行归纳的关键性一环。

三、机械主义的经验论者霍布斯
(二)霍布斯的机械论的哲学
霍布斯认为哲学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由研究自然物体的“自然哲学”和研究人以及人造物体(国家)的“公民哲学”两个部分组成。在自然哲学中,他充分利用几何学、力学、物理学的材料,论述了关于自然物体的观点,系统地阐明了机械论的自然观。因此他的哲学的机械论特征主要体现在他的自然哲学里。
具体表现在:
1、认为世界和人都是机器。
他认为整个世界是一部由因果链组成的大机器,世界里的每个部分则是大机器中的小机器,人也是机器,只不过它比其他自然物体精巧而已。如他把人与钟表作比拟。
2、把物体定义为“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思想,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袤。”
他讲的广袤即广延,指的是物体的大小,这样的物质概念是一个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因此他反对一切主张“无形实体”的说法。
3、把运动定义为物体“连续地离开一个位置,又获得另一个位置。”即认为运动就是机械的位置移动。
4、认为可感性质是偶性。
他认为在物体的一切性质中,只有广延或形状是物体固有的根本特性,是必然的,其余的都是偶然的,如颜色、声音、滋味、冷热、动静等这些性质。他把这些性质叫做“偶性”,偶性就是“某个物体借以在我们心里造成它自身的概念的那种能力。”
(三)霍布斯的社会政治学说
1、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是西方政治学说中的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
(1)认为人类在进入社会之前,生活在自然状态中,按照“利用一切手段保存自己”的自然律活动。
(2)认为人类按照“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必要时放弃别人也同意放弃的权利”的自然律,必然从自然状态进入人类社会。
(3)认为社会就是人类的契约生存状态,国家是契约的产物。
2、对宗教神学的批判。
(1)认为上帝的观念不是天赋的。
(2)认为恐惧和愚昧是宗教产生的自然种子。
(3)认为神学的传播和教育是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4)认为统治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保护宗教的存在和传播。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11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思想

一、文艺复兴运动简介
(一)文艺复兴运动的历史背景
1、从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末叶,是欧洲封建社会瓦解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时期。
2、自然科学发展的状况。
3、古希腊罗马自然科学著作与哲学著作的发现与利用状况。
(二)“文艺复兴”的含义
1、描述性的含义:
十四世纪以后,随着古代典籍陆续从阿拉伯重新传入欧洲,在反对中世纪神学世界观的斗争中,先进思想家们对非基督教的古代世俗文化发生了兴趣,怀着极大的热情搜集、整理古代文化典籍,发掘古代文化遗产,研究古代语言、历史、文艺、科学和哲学,仿照古典作品进行创作。古典文化的研究,蔚然成风。这就是说谓“文艺复兴”。
2、实质意义:
实质上是借古希腊文化,作为资产阶级反封建反神学的思想文化运动,是欧洲一次新的文化、科学和哲学发展的开始。
(三)文艺复兴运动群英谱
1、文学家代表:
2、艺术家代表:
3、科学家代表:
4、哲学家代表:
5、宗教改革思想家代表:
6、社会政治思想家代表:

二、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
(一)人文主义的含义和基本精神
1、人文主义的含义
原义:即“人文学”,指一种与神学相区别的世俗的学问,包括文法、修辞学、历史学、诗艺、道德哲学等。
哲学上的含义:指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
2、人文主义的基本精神
抬高人的地位,贬抑神的地位。“我是人,人的一切特性,我无所不有。”
(二)人文主义的核心和哲学基础——人性论
1、反对中世纪抬高神、贬抑人的地位的观点,肯定人的价值、尊严和高贵。
2、认为感性欲望是人的本性,反对神学的禁欲主义和来世观念,要求人生的享乐和个性的解放,肯定现世生活的意义。
3、认为理性是人的天赋本性,反对神学贬低理性的观点。
4、认为人性包含着自由、平等、博爱,反对封建等级观念。
(三)人文主义的意义
1、理论意义
2、社会意义

三、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哲学思想
文艺复兴另一个历史功绩是“自然的发现”,表现为自然哲学的思想:
对世俗生活的重视必然引起对自然的浓厚兴趣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文艺复兴促进了人们对自然科学的研究,使人们开始用科学的方法而不是神学的眼光去面对自然界,为16世纪以哥白尼的天文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繁荣打下了基础。因此称文艺复兴带来了“自然的发现”。

四、文艺复兴时期的宗教改革运动
在文艺复兴即人文主义运动的影响下,在16世纪,欧洲大地上又发生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正统宗教神学革新运动,它就是宗教改革运动。从表面上看,它虽然是宗教内部进行的改革,但是,它实质上是人文主义运动在宗教神学领域的延伸,是新思想文化运动的组成部分,甚至是新兴的“资产阶级革命”(恩格斯语)。它的影响甚至比人文主义更大更深远,因为它具有更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
宗教改革直接的要求是消除教会的权威,变奢侈教会为廉洁教会,而从哲学上看,其内在要求则是由外在的权威返回个人的内心信仰。
新的宗教哲学思想是宗教改革的核心。
1、马丁·路德的宗教哲学——“因信称义”说
(1)马丁·路德宗教改革运动:
1517年1月30日、“赎罪券”、《九十五条论纲》、驱逐僧侣、捣毁寺院、平民暴动、翻译《圣经》。
(2)“因信称义”说:
马丁·路德通过引用原始基督教的教条“因信称义”来阐发自己的宗教思想,它意思指人的灵魂得救不在于教会,也不在于“事功”,只在于个人的内心信仰。只有信仰才是获救的必要条件,“事功”只是信仰的结果。
“因信称义”说消除了教会的权威,以信仰的方式返回个体性和内在性,也可以说是“人的发现”。
2、加尔文的宗教哲学——“先定”说
加尔文的宗教改革思想也属于“因信得救”的主张,但是他用上帝“先定”说深化了这一主张,强调了“因信得救”的宿命论性质。
“先定”说指宇宙中的一切都源于上帝永不更改的安排和命令(“先定”),因此个人得救是上帝预先的拣选,早已注定,个人的功德和教会的存在都不能改变上帝的先定。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是表明实现了上帝所赋予的先定使命。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10英国的经院哲学家

一、罗吉尔·培根
(二)关于基督教学术的革新思想
1、论人类认识错误的根源
培根认为在下面四个方面造成了人类认识的障碍,导致错误的认识:
(1)崇拜权威的教条主义。(“靠不住的、不适当的权威的榜样”)
(2)因袭守旧的保守主义。(“习俗的长期性”)
(3)盲目的信仰主义。(“无知民众的意见”)
(4)夸夸其谈、不学无术。(“以虚夸的智慧掩饰无知”)
2、对新学科内容的设想
培根提出要改革哲学的学科内容,以适应现实的需要。他提出的新学科由五部分组成,即数学、语言学、透视学、实验科学和伦理学。这体现了他提倡的科学理性精神。
(三)论实验科学
培根在哲学的学科组成中提出了“实验科学”的新学科,他因此也就成为第一个使用“实验科学”的人,他极力地推崇实验科学,不仅从理论上向人们阐明实验科学的重要性,而且提出过很多有用的设想,可称之为实验科学的先驱。
1、关于实验科学的优越性的论证
(1)认为它具有实证性,能证明科学的结论。
他在此阐述了逻辑证明(推理)与实验的关系,认为如果推理证明是确定知识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实验科学就是确定性的充分条件。他说:“一切事物都必须被经验证实”。
(2)认为它具有工具性,如果没有实验的帮助,其他科学便达不到目的。
(3)认为它具有实用性,它不仅仅是其他科学的工具,而且是达到人为目的的工具。

二、约翰·邓·司各脱
(二)论形而上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区别
司各脱对形而上学与神学在各方面的区别进行了论述,从而严格地区分了形而上学与神学,这对淡化神学对哲学的影响,使哲学非宗教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1)认为作为形而上学的对象的“是者”有两种样式:作为上帝的无限存在和作为被造物的有限存在,由于有限与无限是非连续的,不能相通,所以不能从有限存在去推理、证明无限存在。他在此说明了哲学并不能完全对上帝进行论证。
(2)认为神学不证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对神学来讲是先设定的存在,神学的对象是上帝的属性。
(3)认为形而上学虽然可以证明上帝的存在,但它不能提供上帝属性的知识,它只能提供有限存在的属性的知识。
(4)认为人的理智属于有限存在的样式,上帝的理智属于无限存在的样式,两者不能相通,人的理智达不到神学的高度。
(5)认为上帝的属性只能是信仰的对象,神学是信仰的学问,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门实践的学问。
(三)个性学说
司各脱在唯名论和实在论的论争中,提出“个性”来说明事物的特殊本质的实在性,具有独创性,也说明了他的“精细”风格。
(1)认为实在论在承认形式是一类实体的共同本质的情况下,不能把质料作为实体个别化的原则。质料只是实体的量的规定性,它是在本性上后于实体的,作为实体的属性是不能决定实体自身的。
(2)认为决定实体个别性的是在实体中的“个性”要素,个性是“决定一事物是这个而不是那个的本性”。
(3)认为个性是决定实体的终极因素,是没有性质解释的,在逻辑上是不能被定义的。
(4)认为形式、质料、个性共同构成事物的实在本质。
(四)论自由意志
在司各脱的思想中,有关于意志的无限支配作用的阐述,使其思想具有意志主义的特征。
(1)认为上帝具有无限的理智和无限的意志两个方面,意志对理智具有自由决定的作用。
(2)认为人的灵魂也有理智和意志两种功能,在两者的关系上,是意志支配理智,而不是理智支配意志。
原因:只有当人们愿意知道某一对象时,他才会运用他的理智。
(3)认为归根结底是上帝的无限意志支配一切,包括人的意志。

三、威廉·奥康
(二)新唯名论
奥康通过在唯名论中引入13世纪的词项逻辑的有关研究结果,重新对事物的性质和概念内容作解释,发展出新唯名论理论。
1、关于词项概念的逻辑功能的论述
(1)认为观念符号有指称和指代两种不同的逻辑功能,“指称”是符号自身具有的代表功能,“指代”是符号在命题中才具有的代表功能。
(2)认为殊相是专名,具有对一个个别事物的指称功能和对其他专名的指代功能;而共相就只有对个别事物的概念或思想的指代功能。这样共相与殊相的区别变成了名称概念的逻辑功能的区别。
2、对“普遍性”的唯名论解释
由于唯名论只承认个别事物是实在的,因此实在论常在科学研究对象具有普遍性、谓词的表述对象具有普遍性和定义对象具有普遍性这三个问题上为难唯名论,奥康运用指称和指代的区别理论对以上三个问题做出了解释,回应了实在论的责难。
(1)认为科学的研究对象毫无疑问地要有普遍性,是共相及其组成的普遍命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存在与共相对应的实体,因为这里的共相并不指称任何东西,而是指代殊相,实际存在只是个别事物,只不过它们不直接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而已。
(2)认为在命题“所有S是P”中,谓词P并不指称主词S所指称的东西的任何一部分,它正确表述主词的功能是它的指代功能,因此,谓词可以普遍地表述个别事物,不需象实在论者那样设立一个与谓词相对应的普遍实在对象。
(3)认为在定义的命题“X是Df”中,根据语言单位只能与语言单位互换和定义与定义对象有互换性的原理,定义对象不是实体或实在的类,而是普遍词项,定义不过是对所有被定义的对象的名称(不管它们是殊相还是共相)的指代。另外,Df应是指代的指代,比一般命题的谓词P有更高的概括作用
3、论自明知识与证据知识的区分
(1)认为知识的真假始于命题的真假,判断命题的真假通过两个途径进行:一是通过了解命题中词项之间的关系;二是根据词项与事物之间是否有对应关系。
(2)认为对词项之间的意义联系的认识叫做抽象认识,如“苏格拉底是人”;对词项与事物之间有无联系的认识叫做直观认识,如“苏格拉底在跑”。
(3)认为由直观认识复合组成证据知识,由抽象认识复合组成自明知识。
(4)认为直观认识表达偶然命题,证据知识是偶然知识;抽象认识表达必然命题,自明知识是必然知识。
(三)“奥康的剃刀”
奥康的新唯名论是反对实在论的,直接针对的就是实在论设置的普遍实在,在他看来,它们统统是无必要的、多余的,要坚决把它们剔除掉。后人把他的这个理论设立原则叫做“奥康剃刀”。
“奥康剃刀”用奥康的话表述为:“切勿浪费较多东西去做用较少的东西同样可以做好的事情。”后人的表述为:“如无必要,切勿增加实质”。
它也叫做一条思维经济原则。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09 经院哲学的亚里士多德主义

一、阿维洛伊主义和拉丁的阿维洛伊主义
(一)阿维洛伊主义
13世纪经院哲学在利用希腊哲学方面,经历了一个明显的变化,即以柏拉图哲学为主变为以亚里士多德哲学为主。在促成这个变化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是阿维洛伊主义。
阿维洛伊主义是12世纪在西班牙流行的一种“穆斯林的亚里士多德主义”(“阿拉伯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也叫“西部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相对于另一派叫“东部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穆斯林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而言),因其代表人物为阿维洛伊(Averroe)而得名。
阿维洛伊主义由于是在阿拉伯人翻译和注释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形成的,所以它主要的还是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其中对经院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的观点有:
(1)认为物质在时间上是无始无终的,但是在空间上是有限的,所谓从“无”中创造出世界的学说,是神学家最荒谬的臆造之一。
(2)“双重真理论”:认为哲学和宗教归根到底导致同一个真理。二者追求真理的形式不同。哲学高于神学。
(二)拉丁的阿维洛伊主义
阿维洛伊主义是西欧人重新认识亚里士多德主义的重要途径,拉丁的阿维洛伊主义就是阿维洛伊主义被译成拉丁文的形式进行传播的思想,也叫“世俗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代表人是巴黎大学的西格尔(Siger of Barbant、1240—1284年)。
拉丁的阿维洛伊主义使亚里士多德主义对经院哲学的影响具有了直接的现实性。其对经院哲学产生重要影响的观点主要是以上阿维洛伊主义所主张的观点。

二、托马斯主义
(一)托马斯(Thomas Aquinas)的生平活动
(二)托马斯论哲学和神学的关系
1、认为哲学和神学是两门不同的科学。
(1)认为区分科学的标准不在于客观对象,而在于研究方式,同样的对象可以被不同的方式认知而成为不同科学的研究对象。神学和哲学有着共同对象,但哲学以理性认识它们,神学靠天启认识它们,两者因此是两门独立的科学。
(2)认为神学虽然也使用演绎推理,但它的演绎前提与哲学的不同,而判断一门学问是否科学的标准取决于它是不是一个演绎体系,因此神学和哲学是不同的科学。
(3)认为“在哲学外,建立一种凭上帝启示的学问,是有益的”。好处是比人类的拯救来的更合适、更准确。
2、认为神学高于哲学,哲学是神学的奴仆。
(1)认为神学“在思辨和实践两方面都超过其他科学”,因此神学高于哲学。
(2)认为人的理性属于自然,而上帝的恩典又是成全自然的,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使神学需要哲学。认为神学可借哲学“来把自己的义理讲得更清楚些”。
(三)托马斯的“形而上学”
托马斯从维护神学的目的出发,在他的“形而上学”中阐述了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的思想。
1、关于“存在”的意义的观点。
(1)认为存在的意义指活动本身,是赋予一切事物现实性的活动,不是指一个事物或一类事物。因此,它的特征在于它的现实性,它也就是使潜在转变为现实的活动。
(2)认为存在高于、由于和先于本质。
2、关于“实体”的划分的观点。
托马斯根据存在与本质、形式与质料的关系不同,把实体看作由高级到低级的等级系统,体现了他的温和的实在论的态度。这个等级系统为最高实体上帝、精神实体、物质实体。(四)托马斯对上帝存在的论证
相对于安瑟尔谟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托马斯的证明属于后天的证明,即是从经验出发的证明。
1、从事物的运动或变化方面论证。
2、从动力因的性质来讨论上帝的存在。
3、从可能和必然性来论证上帝的存在。
4、从事物中发现的真实性的等级论证上帝的存在。
5、从世界的秩序(或目的因)来论证上帝的存在。
(五)托马斯的认识论
感觉论
理智论
意欲论
1、感觉论
托马斯的认识论与他的实体学说是一致的,因此他首先论及以有形事物为对象的认识形式——感觉。
(1)认为感觉是知识的一个来源,知识开始于感觉。
他说:“有感觉才能理解”,“只有当感觉健全、精确时,心灵才能自由驰骋”。因此他认为感觉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犯错误的。
(2)认为认识在由感觉到理智的过程中,感觉区分为外感觉和内感觉两种形式。
外感觉是以有形事物为对象的感官活动,根据感官和感觉对象的结合的区分标准,分成看觉、听觉、嗅觉、尝觉、触觉五种,其中触觉是最基本、最一般的外感觉。人的外感觉并不高于动物的外感觉。
内感觉以可感形式为对象,它是对外感觉获得的关于事物的印象进行再认识,它能在各种条件下,包括在事物不出现的情况下,从各方面认识事物全部。它包括有通感、辨别、想象、记忆四种形式,其中想象是最重要的内感觉。想象意味着理智潜在地参与了感觉活动,因此想象是思想的初级阶段。人的内感觉超过动物的内感觉。
2、理智论
托马斯是把理智活动看作比感觉活动更高级的认识活动来论述的。
(1)认为理智活动以抽象形式为对象,人的灵魂的理智活动也是知识的一个来源。
(2)认为人的灵魂的理智活动就是抽象活动,抽象活动是在感性活动内部自发产生的,他是把可感形式中的质料因素,即一切于具体形状、大小有关的印象完全排除,达到对无形的、普遍的形式的认识。
(3)认为人的理智从有形事物抽象出来的普遍概念也就是共相,共相一方面是存在于人的思想中的独立概念或名称,另一方面又是存在于可感个体之中的普遍实在,是普遍概念的对应物。他在此企图调和唯名论和实在论。
3、意欲论
(1)认为人除了认知活动外,还有意欲的活动方式。意欲是人从内到外的活动,它以外部事物为目的,把自己的力量施加在外物上,改变或利用外物,外物的变化是意欲在心灵之外造成的结果。意欲也就是人的行为。
(2)认为意欲分为感性意欲和理性意欲两种,它们的差别就如感觉与理智、动物与人的差别一样。感性意欲是动物意欲,是人的自然意欲;理性意欲则是意志。很显然,他认为意志要比感性意欲高级。
(3)认为人的行为分为“人性行为”和“人的行为”。
人性行为是完全由理性意欲支配的行为,它出自人所特有的属性,是理智与意志相统一的行为;人的行为则是由理性意欲与动物意欲共同支配的行为,它出自人的本质。
(六)托马斯的伦理学
托马斯的伦理学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加神学的结果。
(1)认为道德活动的终极目的是上帝,直接目的是幸福,幸福和上帝的关系是共有的善和最高的善的关系。
(2)认为德性分为基本德性和神学德性。
基本德性是以理性为标准的意志的习惯,有谨慎、正义、节制和坚韧四种;
神学德性是意志遵循上帝启示和使徒教导而培养出的好习惯,包括有信、望和爱。
(3)认为“自然律”即关于人的本性的规律是上帝制定的永恒律,并铭刻在人的心灵中,表现为人的自然禀赋和倾向。
“自然律”内容为:趋善避恶以保全生命,通过夫妻关系来繁衍后代,在和平环境里探索真理,服从法律以保持社会秩序。
(七)托马斯的政治学
托马斯的政治学具有明显的宗教目的。
(1)同意亚里士多德的“人是社会的动物”的观点,因此认为社会和国家是自然的,国家是为了公共的善而建立的。
(2)认为教会追求超自然的善高于国家谋求的公共的善,因此教会高于国家。
(3)认为国家制定的人类的法规依据于自然律,是成文法的自然律。
成文法的来源有:一是上帝直接向人类宣布的神律,二是人的信仰与理性。
(4)认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都是好的国家形式,其中君主政体为最好。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

西方哲学史08早期经院哲学

一、什么是“经院哲学”
经院哲学由教父哲学发展而成。
(一)“经院哲学”含义
原义:指在公教会(或天主教会)学校里传授的、以神学为背景的哲学。
它的基本特征是:以“经院”(即教会或修道院办的学校)为生存环境,以“辩证法”(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论辩推理)为操作原则。
延伸含义:指那种脱离实际、排斥经验,搞形式主义和繁琐论证的哲学。
如论证“神用泥土捏成的人的始祖亚当有无肚脐眼?”“吃人的野蛮人死后肉体复活的情况如何,这个复活的肉体是他们自己的肉体,还是他人的肉体?”
(二)“经院哲学”的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早期):从九世纪到十二世纪末,是经院哲学的准备和形成时期,最主要的是唯名论同实在论之争。安瑟尔谟被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
第二阶段:从十三世纪到十五世纪中叶,是经院哲学兴盛和开始衰落时期,最主要的是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哲学。

二、唯名论和唯实论之争
唯名论和唯实论之争是经院哲学内部的争论。
(一)争论的焦点
是关于一般(概念)或共相是否实在的问题,或者说究竟“一般”(共相)是实在的,还是“个别”(殊相)是实在的。
(二)问题的由来
来源于3世纪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提出认为是最高级的问题的三个问题:
(1)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
(2)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3)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
6世纪的哲学家波埃修把问题引进,并强调其研究价值。
12世纪时问题成为神学家关注的焦点。
(三)唯名论的观点
认为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的对象。
不过有极端的唯名论和温和的唯名论的区分:
极端的唯名论认为共相只是名词,如果说它们是实在的话,这种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
温和的唯名论认为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加以概括或抽象而得的,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
(四)实在论的观点
认为共相既是心灵中的一般概念,又是这些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
实在论也有极端派和温和派的区分:
极端的实在论认为一般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的存在。
温和派认为实在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的一般本质。
(五)争论的哲学意义
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希腊哲学中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着重探讨的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因此,争论就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哲学活动,是哲学基本派别斗争的特殊形式。
列宁说:“当然,中世纪唯名论者同实在论者的斗争和唯物主义者同唯心主义者的斗争具有相似之处”。
(六)争论的社会意义
争论绝不是一场纯思辨的争论,是当时社会的政治斗争的反映。

三、坎特伯雷的安瑟尔谟
(一)生平活动
Anselm of Canterbury、1033——1109年。早期实在论最著名的代表。
(二)关于信仰与理性的关系的观点
1、不否定理性的作用。
2、认为“先信仰,后理解”。
(三)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1、“本体论证明”的内容;
推理形式:
2、对“本体论证明”的辩护:
(1)高尼罗对安瑟尔谟的证明的反驳:
(2)安瑟尔谟对反驳的辩解:
(四)关于同罗色林的争论
他同罗色林的争论代表了实在论同唯名论的第一次交锋。

四、罗瑟林
(一)生平活动
Roscellinus、约1050——1125年。极端唯名论的代表。
(二)主要思想
1、认为真正的实体只是个别事物。
2、认为共相(一般概念)不表示个别事物之外的实在,如果是实在的话,只是表示声音而已。
3、在逻辑上对“三位一体”教义产生了异议解释。

五、阿伯拉尔
(一)生平活动
Peturs Abalard、1079——1142年。温和的唯名论的代表。
(二)关于理性与信仰的关系的观点
1、他不是一般地承认理性的作用,而是从更深刻的意义上去认识理性的作用。
认为辩证法的首要任务不是证明、解释,而是探索、批判。
认为辩证法可以帮助找到产生信仰的不确定性的原因。
2、认为理性与信仰不是对立的,“真理不会反对真理”。
(三)“概念论”的唯名论思想
1、对实在论和极端唯名论的批判:
对极端实在论和温和实在论关于存在共相实在的观点的分析批判。
对罗色林的极端唯名论否定一般概念的意义的观点的分析批判。
2、“概念论”的主要观点:
(1)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共相不是实体,也不表述个别实体以外的实体。
(2)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名词的意义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的印象。
(3)共相表述的事物共同状态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中的一般印象。
(4)个别事物是产生共相的原因,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成为不依赖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

Posted in 学术 | Leave a comment